标 题: | 2016年度市教育局预算公开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16-1001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教育局 | 信息分类: | 预算/决算 | ||||||
概 述: | 2016年度市教育局预算公开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4-04 10:02: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一、单位概况
乌海市教育局成立于1976年,属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2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编写学校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5.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指导民族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7.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8.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9.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建、稳定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0.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1.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1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教育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教育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文秘档案、财务、资产以及翻译、督查、信息等工作。
(二)人事师资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职称初审、教师招聘、教职工的考核聘任;负责干部的管理、考核和任免工作;规划并管理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岗位培训、教师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和系统内出国留学人员的派遣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建设、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捐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勤工俭学办公室)
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的改革;负责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管理;负责全市高中招生、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和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工作;负责班主任和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活动,将勤工俭学办公室挂在基础教育科。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职业指导和教师的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和组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艺术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七)督导室(乌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实施对全市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经授权,对各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精神文明、宗教、信访、维稳工作。
(九)学校安全管理中心
负责直属单位综合治理、消防、维稳、应急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督促、统筹管理全市的学校、校园周边环境、集体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安全事故处理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经核定我局2016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07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2万元,基本支出373.07万元(人员支出325.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7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同往年一样,没有财政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同上年相同,没有增减。
3.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金额13.5万元,同上年相同,没有增减。
(三)我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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