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优教普惠区建设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0-0497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优教普惠区建设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12-08 11:50:3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优教普惠区建设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解读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20189月,党中央召开新时代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2019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一年多以来,第一次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层面密集出台了有关“教育”的20多项重点政策文件,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质量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2019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教育大会,强调要充分认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意义,并提出教育发展的五个要质量20199月,自治区召开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会上提出15项重点工作任务,需要在2020年全部完成。

  乌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进优教普惠区建设。20181月,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将打造优教普惠区确定为地区发展思路的重要内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厘清了教育事业发展的路径措施。20191月,市委七届七次全会上,提出优教普惠区建设要在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上取得明显突破20196月,乌海市委召开全市教育大会,提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增强推动优教普惠区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20201月,市委七届八次全会上,明确推动优教普惠区的社会效应基本显现

  从国家到地方一系列会议的召开和重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教育工作进入新时代,需要进一步转观念、强措施、促发展、提质量。据此,在2018年制定《乌海市优教普惠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基础上,编制《乌海市优教普惠区建设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大部分,细化为11个分类具体推动的计划安排并40项任务举措。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优教普惠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夯实制度基础、深化改革创新、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包括5个坚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聚焦教育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原则,聚焦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优先发展原则,聚焦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改革创新原则,聚焦推动教育现代化;坚持统筹推进原则,聚焦推动各方力量提升我市教育质量。

  总体目标:2022年实现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优教普惠区成效更加显著,教育资源的聚焦效应和示范效应逐步显现。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着力推进11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实现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优、管理优、保障优、供给优、成效优、评价优。

  11项行动计划为:新时代立德树人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公益普惠行动计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普通高中优质示范特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行动计划、民族教育巩固提升行动计划、实施特殊教育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新时代强师行动计划、提升教育共享水平行动计划、平安校园建设行动计划、教育改革纵深推进行动计划。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强化推动落实等4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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