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出台推动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6方面17条举措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4-051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教育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出台推动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6方面17条举措
成文日期: 2024-07-2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7-25 10:59:5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出台推动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6方面17条举措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加快推进我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8家单位出台《关于乌海市以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6方面17条举措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畅通政府对接职业院校、职业院校对接企业的“双对接、双促进”机制。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聚焦我市产业发展思路,持续优化职业院校资源配置及专业结构,到2025年底服务我市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75%以上。

  二是强化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动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双向互动,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建立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推行真实情境教学和教学生产一体的育人模式。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一批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到2025年底,中职学校每年度建成1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每年度建成2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三是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强化综合育人水平,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以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组织校企合作开发优质劳动技术课程与职业体验课程,共建职业体验中心。全面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开展现代学徒制合作,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冠名班”“订单式”培养模式。深入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推动实践教学比例达50%以上。创新企业职工培训服务供给,拓宽企业职工培训服务渠道,创新运用“互联网+培训”模式,为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职工、转岗职工和产业工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全市职业院校年培训量逐步达到2万人次。

  四是推进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加快职业院校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校企双向聘任制度,探索“固定岗+流动岗”相结合的用人模式。职业院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推动大中型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到企业实践或校外实训基地实训要求。到2025年底,中职学校每年度建成3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高职院校每年度建成4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75%。

  五是加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打造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打造政府、行业、企业与院校四方协同的共同体,2025年底建成1个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参与的产教融合共同体,共同培养产业急需人才。建设生产性实习实训平台,以职业院校和企业为双主体,重点面向新兴产业,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2024年建设打造1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到2025年底建成3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六是完善产教融合支持服务体系。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一批有代表性、有改革意愿的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落实财政税收用地等政策,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金融激励方面:开发适合产教融合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财税激励方面: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比例抵免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土地激励方面:切实保障产教融合项目用地需求,对产教融合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将新建校企合作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深化交流合作,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形成“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人才培养模式。采用“订单式”“委托式”形式,共享先进地区职业教育区域教育资源,共建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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