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教育局7项机制一体化推进全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3-10938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乌海市教育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教育局7项机制一体化推进全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成文日期: 2023-10-2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0-31 10:03: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教育局7项机制一体化推进全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落实落细,市教育局以7项机制一体化推进全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

一是构建“三位一体”大教研机制。以市、区、校三级教研联动为架构,通过统筹教研工作、教研合作、教研协作、培训联合、活动内容、教学视导及质量检测等一体化,促进科研和教学质量提升。
二是规范工作岗位责任机制。明确学科教研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岗位职责,规范教研员工作职能任务、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实行学科教研责任制和项目负责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教研机构的职能。
三是建立教育教学调研机制。有计划地组织教研员深入学校、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关注教育教学整体性改革,了解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动向和发展趋势,形成年度调研报告,服务全市教育发展及决策。
四是推行教研员联系学校机制。搭建教研员、学校对点联系通道,通过听课、评课、研讨交流等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研训活动,帮助学校分析教育教学现状。
五是实行教学示范机制。明确教研员每学期到学校讲授示范课、公开课,组织开展听评课和说课活动等次数要求,通过专题报告、示范观摩、经验交流、跟进指导以及培养骨干和树立典型等形式,推进教学示范引领工作。
六是健全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将骨干教师培养作为重点,强化教师专业发展,建立教学示范学校、教学能手、优质课、教学成果评选与管理制度。
七是完善教研员年度考核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教研员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教研员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和质性评价。加强对教研员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实绩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以及绩效分配等挂钩。

此外,在教研员任职资格、准入、退出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构建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幼儿园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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