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2-030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4-09 20:13:5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解读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持续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乌海市教育局制定了《乌海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一起来了解一下方案的重要内容——

  一、方案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在开展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重大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全面自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必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按照“五定”原则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大检查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不间断自查、自改。开展应急演练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二)专项督查

  三区教育局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大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并开展全面督查。专项检查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敷衍行为,要严肃约谈、通报,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挂牌跟踪督办。三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带队检查要求,每月至少带队进行 1 次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要组织 1 次综合应急演练。

  三、重点内容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发挥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安全工作形势,按照工作职能,切实担负起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三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科室要建立起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协同工作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防范教育、预警和处置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突出的安全问题做到切实整改。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区教育局要结合教育系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际,督促属地学校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准确辨识校园安全风险,将风险找准找全,并按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积极开展安全“体检”工作,聘用第三方评价公司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出具详实有效的“体检”报告,根据报告内容逐一整改。各及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必备的校园安全知识。

  (三)扎实做好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22﹞25号)文件要求,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并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重点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安全隐患及日常开展情况,详实填写相关表格并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总结》,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整改记录,做到所有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三区教育局要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重点检查各校自查整改工作,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22﹞2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集中排查校车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校车安全技术隐患和驾驶人员资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日常监督、管理和学生及家长教育工作;积极联合公安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查校车违法。切实做好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排查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认真做好校车集中治理总结,详实填写相关表格。

  (五)巩固提升学校安防体系建设。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内公通字﹝2019﹞16号)文件要求,再组织、再检查、再督促,在现有基础上补齐短板,巩固完善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成并与公安联网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4个100%;学校门口防冲撞设施达到全覆盖。

  (六)强化校园消防管理水平。各学校要配置微型消防站,打通消防疏散通道,消防基础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补充及更换,建立本校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建筑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改建、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各学校食堂必须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要具有自动熄火装置。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三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坚决做到本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

  (二)统筹兼顾,精心安排部署。三区教育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市直各学校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职能范围内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区教育局要将集中整治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标准要求迅速传达各校园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制定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立即开展集中整治。

  (三)强化调度,及时报送。三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七项情况要求,结合教育系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 全面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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