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 做文明人——市一中开展第十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09-1014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教育局 | 信息分类: | 教育工作 | ||||||
概 述: | 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 做文明人——市一中开展第十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09-09-18 08:5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了让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大力营造学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为迎接今年10月份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检查,市一中决定,9月13日至19日开展第十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本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主题是: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宣传周期间,学校在完成上级部门 要求的工作的同时,将开展系列特色活动。9月3日、4日举行高一、高二年级诗歌朗诵比赛,9月16日将举行普通话讲座。同时,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我校在普通话、规范汉字的教授,在学生规范应用语言文字行为习惯养成,在通过提升语言应用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充分发展个性方面的功能;要挖掘学校有效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台、橱窗、板报、校报等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让推普活动真正成为推动全校师生乃至全社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做文明人”的助推剂;要充分发挥我校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示范功能,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进而辐射到更多的家庭、更广泛的社会生活中,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而努力;同时也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我校争创“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的良好契机,促使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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