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乌达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18-1007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关于乌达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8-11-05 17:06: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各中小学: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内教督函〔2018〕8 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 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 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 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乌达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乌达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2日
乌达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内教督函〔2018〕8 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 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 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 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教育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教育部门和学校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通过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 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区于6月20日召开了中小学书记校长工作会议,部署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乌达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光禄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蒋守立 教育局副局长
梅志军 教育局副局长
郑东辉 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杨存房(普教办主任)、张国强(安全办)、郭果平(乌达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各中小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张国强,负责协调统筹全区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及日常相关事务。督导室、普教办、体卫艺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全区专项治理工作。
各学校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行政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做好具体的实施工作。
举报电话:0473—3666697
(二)加强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1.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各学校对学生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的能力;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专家到校开展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通过校信通、家长学校、微信、致家长一封信、国旗下讲话等途径加强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对重点学生、留守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等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乐观豁达、团结友爱、与人为善的处事观和交友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有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3.开展家庭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的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引导工作。坚决抵制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无原则的袒护孩子的错误教育观,对于被欺凌的学生,及时联系家长,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和自我防范教育,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性教育氛围。
(三)、完善机制,建立重点学生成长教育档案
各学校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将重点学生教育管理作为学校平安建设、文明校园创建的重中之重,通过排查、约谈、家访、疏导、评估等机制,确定了重点教育管理对象,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重点学生教育帮教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跟踪教育管理对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四)构建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校园暴力防控体系
1.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各学校对校园实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职责要求及时限要求,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2.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值班巡逻等制度,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完善了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
3.建立举报投诉箱。各学校建立举报投诉箱,或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定时获取并解决投诉信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成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建立信息应急处置机制,防止事态发展。
5.强化警校共建。积极联系当地民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教会学生自护自救常识,定期开展管制刀收缴和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6.及时干预处置。各学校充分依托班主任队伍,进一步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尽可能降低校园欺凌事件对涉事学生的不良影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加强家校沟通,并落实专人帮教。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我区将不断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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