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中考录取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18-1005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中考录取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8-06-20 11:08: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中考录取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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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教育局、直属各高中:

为做好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现将中考录取阶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成绩

时间:2018年7月11日9点

方式:

1.学校可于7月11日上午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学校成绩,并在学校通过一定方式公布。

2.考生也可通过登录乌海教育网(www.wuhaijy.com)中考专栏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成绩查询。

3.八年级地理生物成绩也同时查询,方法同上。

二、成绩复查

时间:2018年7月13日—14日

方式: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规定日期到凤凰岭东街25-6号(泰安小区南门向东)申请成绩复查,按阅卷时分割试卷区域提供各题得分情况(小分),不接受对试题原始卷的查询。

三、填报志愿

时间:模拟演练:2018年7月16日

正式网报志愿:7月18日—20日

方式:

1.演练:考生通过登录乌海教育网(www.wuhaijy.com)中考专栏进行志愿填报演练,熟悉填报流程。各初中毕业学校应积极为学生填报志愿演练提供方便条件。模拟演练结束后所有填报志愿数据清除。

2.已录取的特长生不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各高中学校于7月15日前完成特长生录取工作,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网上公布,考生可在乌海市教育网中考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3.非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将分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填报志愿实施分组管理。

4.考生按成绩所在的时段自愿填报志愿,录取后不能再填报志愿。达到分数线因故漏报的考生,由市教育局调剂分配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考生必须服从分配,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时间:8月1日—5日

方式:由各高中学校于8月1日前到市教育局领取录取通知书,按录取名单发放到考生手中。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五、相关要求

1.各区教育局、初中学校要及时将中考录取安排通知到考生及家长,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2.各区各学校要注意考生信息安全,拷贝、传递中考成绩时不得通过网络。

3.严禁各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不得将中考成绩数据向无关的社会机构或个人提供。

4.各项工作时间如有变动,将通过乌海教育网中考专栏、乌海教育微信等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随时关注。

5.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高中招生工作的规定,禁止跨盟市掐尖招生,考生需要去外地就读高中的,需在本地高中完成录取和学籍注册后通过转学方式到外地就读。没有进行网报并在我市高中实际就读的学生,不予以办理高中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6.任何外盟市高中学校来我市招生,均属违规行为,招走的学生属违规招生不予办理学籍。请各初中学校提前告之家长。

 

附件: 2018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时间表

                         


2018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时间表

 

6月18日—25日:各区招生办发放文化课准考证

6月26日—28日:文化课考试

7月2日—6日:阅卷

7月7日—10日:中考成绩汇总及核查

7月11日:公布成绩

7月13日—14日:成绩复查

7月15日前:完成特长生录取

7月16日:模拟网报志愿

7月18日—20日:网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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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