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禁办重点班与控制大班额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16-1008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禁办重点班与控制大班额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7-08 18:49: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办重点班与控制大班额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禁办重点班与控制大班额实施方案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区目标,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为手段,全面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或设置重点班问题,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必要的过渡手段,禁止设置变相设置重点班或有“大班额”现象产生。力争到2015年实现区域内“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18年实现区域内小学班额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在50人以内,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部消除“大班额”。
三、具体措施
(一)科学统筹,明确责任,加强学校建设和教育资源配置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成立海南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大班额和设置重点班问题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切实解决好学校规划、校舍改造、资金投入、教师配备等方面的问题,为解决超大班问题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提供组织保障,确保目标要求按期实现。
2.加强学校改造和建设,扩大学校容量。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科学制订和调整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及时新建和扩建必需的中小学校。2014年重点抓好未达标学校达标规划,强化中小学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确保学校容量满足学龄人口不断增加的需要,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3.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督促财政加大投入,加快合格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编制部门合作,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师资的需要;教研室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使学龄儿童少年能就近接受良好教育。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严格学校招生管理。教育局认真做好生源预测、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制订切各校实际的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各校生源范围和在校生规模。加强学校招生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防止超过学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行为。各校严格按照所属招生范围招生,从严控制新生班额,严格按照《海南区各学校学区划分范围》(教体发〔2012〕38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逐步化解大班额,解决杜绝设置重点班。
2.严格学生学籍管理。规范转学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转学手续,防止随意转学插班,减轻优质学校的就学压力。对已经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转入学生,各校不得再接收任何非正当理由的转学学生,确保大班额班级人数只减不增,学生只出不进,使现在大班额问题得到缓解。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占用义务教育资源举办各类补习班或挪作他用。各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择校费。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在解决大班额问题的过渡时期,要高度重视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对学生集中的楼道通道和集体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安排人员进行值守,作好疏散学生的安全引导工作。同时,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强化制度保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推行学校班子绩效考核制度,把解决大班额问题和设置变相设置重点班作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实行学校班额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校班额变化情况。区政府教育督导组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的工作列入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凡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和人为设置重点班已成事实的单位,从而引发安全稳定等严重问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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