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16-1008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7-04 18:44: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乌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6年乌达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进一步做好我区招生入学工作,依据《乌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乌教发[2014]57号)、《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小升初工作管理的通知》(乌教发[2014]68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教育资源,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教育的和谐发展,维护我区社会安定。
二、成立乌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左光禄,副组长:梅志军、蒋守立、赵瑞兰,成员: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育局各科室人员。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教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情况,划定区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位统筹管理”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统筹规划,统一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区域进行招生。
(二)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保证全部安排入学。
(三)在招生过程中,对于因各种因素带来的招生困难,学校应依照客观情况,妥善解决。
四、招生划片范围
按照《关于乌达区中小学2016年划片招生的通知》
五、招生办法
(一)乌达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招生办法
1.有乌达区户籍且在本地有固定住房 (房产的持有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 的学龄少年儿童,以现有固定住房地址划片入学;如需按户籍的现住址分配学生,需在登记时提前告知,但一经确认后,教育局将不予更改。
2.有乌达区户籍租房居住的学龄少年儿童,原则上按户籍地址划片入学;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例如,户口在棚户区,但棚户区的房屋已不能居住或实属危房,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外地户籍报名时需持“六证”,即户口本、暂住证、住房证明、居民证明、用工证明、借读证明。
2.外地户籍且在本地有固定住房的学龄儿童地,以固定住房的地址划片就近入学。
3.外地户籍无本地固定住房的学龄儿童,教育局结合居民证明、暂住证明、各学校招生情况等,保证全部入学。
(三)特殊儿童招生办法
乌达区户籍的盲、弱智适龄儿童可到片区的学校随班就读,聋哑适龄儿童可到市特殊学校报名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残”适龄儿童。
(四)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乌达淹没区的搬迁居民招生办法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乌达淹没区的搬迁居民,且在房屋拆迁协议和土地征收协议签字的搬迁居民,其子女入学,先由乌达淹没区征迁工作指挥部开具《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乌达淹没区搬迁居民子女就学安置回执单》,并交由学生家长,居民搬迁新住址后,学生家长需从所在社区开具居住地证明,学生家长将回执单及社区证明交乌达区教育局并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就近入学。
(五)个人私自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需办理过户手续或经有关部门公证,方可认可,否则按租房对待。
(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现住地)不在同一地点,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现住地)的地址确定登记学校。
(七)片内适龄儿童范围界定:根据《乌达区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凡学生、学生监护人的住房或户口(住房和户口必须相关联)在相应的划片范围。
(八)其它
1.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条件: 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只进行毕业检测,不组织升学考试,按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3.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三中学、十六中学、北师大乌海附校)的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一年级就读。
六、时间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5月20日—5月25日,各幼儿园负责登记适龄儿童,用EXCEL格式造表,并将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教育局。
表格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户口第一页的详细地址、现住址(精确到几栋几号)、拟去学校、家长联系电话、备注。凡现住址未写清的适龄儿童,导致教育局无法核实的,教育局有权调配学校。
2.5月26日—6月5日,教育局派专人负责到各幼儿园对所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反馈到各幼儿园。在此期间,如有学生家庭住址搬迁,请各幼儿园收取相关证明(原件),并由幼儿园交到教育局重新核查。
3.7月15日前将新生入学名单发到各学校。
4.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需持相关证明(户口本、住房证明等)于8月22—23日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将学生的名单发放到各学校。
5.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定7月15日以后。
6.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的规定,务必在9月20日前完成全国电子学籍的录入工作,并要求将全国电子学籍中的所有项目录全、录齐、录准确。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6月20日-25日,各小学核对全国电子学籍中六年级学生信息,如有变动,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做好登记,并报教育局确认。
2. 6月26日—6月30日,教育局根据全国电子学籍的现住址及2016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将学生划入各中学。
3.7月15日前将学生划片名单发放到各中学。
4.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少年儿童,需持相关证明于8月22日—23日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的规定,务必在9月20日前完成全国电子学籍的导入工作。
6.各中学初一新生报名的时间定为7月15日以后。
七、各学校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团结路小学共招收4个班;幸福街小学共招收2个班;胜利街小学共招收4个班;巴音赛小学共招收4个班;十五中小学部共招收2个班;十三中小学部共招收1个班;十四中小学部共招收2个班,;十六中小学部共招收4个班;北师大附校小学部共招收6个班。
(二)中学招生计划
十二中学共招收12个班;十三中学共招收1个班;十五中学共招收1个班;十六中学共招收4个班;北师大附校共招收8个班。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报名须知”及“招生范围分布图”,接受社会监督。派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三)学校领导及新生报名负责人,要清楚了解熟知本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做好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
(四)各学校严格按照《乌达区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号)招生,不得拒收片内学生,也不得接收片外学生。凡不按规定私自接收教育局下发的名单外的学生,教育局将不予审核录入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五)所有新生全部免试入学,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测试、面试。一年级、二年级各班小学不得超过45人,中学七年级、八年级各班不得超过50人,各平行班之间学生人数相差不得超过3人。
(六)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进行严格检查,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教育局将通报批评。学生及学生监护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现在学校资格,并由教育局重新调配入学。
本方案由乌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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