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开始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16-1004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开始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2-29 15:01: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海市2016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于2016年3月1日开始。
报名时间于3月1日开始,3月8日17:30时截止。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填写“照相确认信息地点”时,请选择海南区)、网上成功缴纳报名费,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之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公民身份证到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并确认本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公民身份证或公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6年4月8日前取得公民身份证件,签订《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未带公民身份证承诺书》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欲了解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有关要求和说明等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http://www.nm.zsks.cn/jszgks/)
现场确认地点: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滨河中学1号教学楼1楼报名室)
咨询电话:3018815 3018817
附:1、关于2016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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