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拟推荐“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公示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15-1008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拟推荐“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公示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5-11-24 17:05: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荐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推荐申报,教育局审核评选,拟推荐乌海市第三中学初三年级299班赵星华同学为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乌海市教育局反映。
公示电话:3998062 3998060
乌海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4日
附:候选人基本情况
赵星华,乌海市第三中学299班学生。3岁时母亲重病卧床,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外祖父外祖母和大姨照顾。随后大姨由于负担太重导致积劳成疾被查出了癌症,于去年去世。 外祖父家还有残疾的小姨需要照顾。赵星华在承担起照顾母亲小姨和年迈的外祖父祖母生活起居重担的同时坚持努力学习,品学兼优,担任班长职务。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不但成绩稳定在年级前列,班务方面更是以身作则,严谨勤勉。获得班主任和全班学生的一致认可。在家庭极致贫困的情况下,赵星华不曾失去生活的信心,誓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自己和家庭的未来撑起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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