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开展首届“真善美·悦读书·文明事”​“狮城天骄杯”桃李文学全市中小学师生写作大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15-10064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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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关于开展首届“真善美·悦读书·文明事”​“狮城天骄杯”桃李文学全市中小学师生写作大赛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5-08-19 09:44: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开展首届“真善美·悦读书·文明事”​“狮城天骄杯”桃李文学全市中小学师生写作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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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教字〔2015〕41号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响应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引导广大青少年做真善美的文明人,掀起学生热衷读书,热爱写作的高潮,培养文学新人,推进乌海市校园文学的创作、研究和交流,特举办此次活动,现将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乌海市教育局

乌海日报社

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乌海市桃李文学协会

三、协办单位

海勃湾区作家协会、乌海市第三中学、竞人书社

四、参赛要求

1.大赛主题:“真善美·悦读书·文明事”。抒写真善美的文明故事,分享读书感受,描绘乌海之美、乌海文明等所有身边的大事与小情,成长与感悟。

2.大赛分主题征文和现场写作,征文可为诗歌、小说、散文、随笔、杂文、小品寓言、故事新编等,体裁不限,题目自定。

3.小学组字数不少于400字;中学组不少于800字,教师组不少于800字;诗歌不少于十四行。

4.主题征文活动由三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统一组织,每校投稿数不少于20篇。投稿一律电子稿,请用word文档,发送到指定的邮箱:whstlwxxh @163.com;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上注明“学生组(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教师组”字样及学校、年级、班级名称。主题征文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5.主题现场写作由各区、各学校选送优秀教师、学生选手,参加现场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获奖征文将在以下媒体选登:《乌海日报》、《桃李文学》、《乌海文苑》、《内蒙古晨报》、《乌海能源报》、乌海作家群、“桃李言”微信公众平台(taoliyan2015)

五、奖项设置

(一)主题征文活动

1.学生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组一等奖各1名,各奖价值600元购书卡;二等奖各2名,各奖300元购书卡;优秀奖若干名,各奖价值100元购书卡。

2.优秀指导教师奖各若干名,各奖300元购书卡。

(二)主题现场写作

学生组、教师组一等奖各1名,各奖价值800元购书卡;二等奖2名,各奖价值500元购书卡;优秀奖若干名,各奖价值200元购书卡。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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