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12-1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教育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乌海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2-03-04 16:53: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乌海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4 16:53: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乌海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学校积极组队,认真做好参赛准备。

      附件:1. 足球、篮球、排球、毽球、田径运动会比赛报名表

               2. 足球、篮球、排球、毽球、田径运动会存查表

 

 

2012年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乌海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海南区教体局

      三、比赛时间:2012年6月14日----16日

      四、比赛地点:乌海市第十八中学

      五、竞赛项目和组别:

      1.竞赛组别:

      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

      2.竞赛项目:

      高中男子组(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

      高中女子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初中男子组(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接力、2000米竞走、3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

      初中女子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接力、2000米竞走、3000米竞走、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小学男子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2000米竞走、3000米竞走。

      小学女子组 (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2000米竞走、3000米竞走。

      六、参加办法:

      1.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出队,由各区教体局负责审核,统一报名。

      2.高中组每个学校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

      3.初中组每个学校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男女运动员各报15名。

      4.小学组每个学校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

      七、运动员条件:

      1.要求参赛运动员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本校正式电子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

      3.为端正赛风,对参赛运动员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规程者,无论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全部比赛资格和成绩,扣除参赛保证金,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4.凡参赛运动员必须认真填写比赛报名表、存查表,并办理参赛证,每名运动员交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存查表上贴一张)。无参赛证的运动员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5.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资格审查:

      1.各参赛中小学校报名时请将运动员报名表及存查表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竞赛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该队领队核准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缴纳申诉费300元方可受理,申诉单位胜诉如数退还申诉费。申诉材料在比赛前、比赛中接受,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每名运动员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三人,另可兼报接力,每所学校每个组别限报接力队一个。

      3.凡参加接力赛的学校必须报名,不报名者不予以编排。

      4.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队)不得无故弃权,凡报项后无故弃权者,将在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如确有伤病或意外情况者,须向总裁判长请假并得到允许后方可退出比赛。

      十、奖励和计分方法:

      1.比赛按代表队团体总分排列名次给予奖励,团体和个人均根据参赛队(人)数给予奖励:各单项均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报名不足8人(队)的比赛项目,按照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得分分值不变。团体项目(接力赛)名次双倍积分。

      团体总分奖励办法:团体总分相同的以金牌数多者为先,金牌数相同的以银牌数多者为先,以此类推。

      2.各组别运动员按年龄创、超乌海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记录加10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内。运动员在一项比赛中多次创、超多项记录,只能按最高成绩记一次分。

      3.每个组别不足3个队或每个项目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取消后将提前通知报名单位,接到通知后报名单位可更改本项比赛项目,否则按弃权论处。

      4.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2012年乌海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评出。

      5.获得团体奖学校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十一、报名与报到:

      1.报名日期截止至2012年5月20日,由各区教体局负责审核。各参赛单位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报名表(必须打印)、存查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男女运动员分别填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whsjyjtwyk451@163.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报名时请将报名表、存查表、照片、保险手续证明一并上交审核,逾期不报或手续不全者,不予参赛。

      3.本次比赛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学校务必认真对待,积极准备,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送。

      十二、其它要求:

      1.各队入场式着装统一,有条件的单位可出40-80人的仪仗队。

      2.各单位报名时交解说词(不超过100字)一份,同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竞赛规程、运动会报名表、存查表请上乌海教育网查看。

      联 系 人:王  丹     刘小龙

      联系电话:0473-3998053  15147393633  13847339100      

       附:2012年乌海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doc

             2012年乌海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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