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8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11-1003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8号)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1-08-01 16:14: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8号)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实考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本次网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日早晨开始至8月1日21时,280分及以上考生填报志愿。12时以后已填报志愿考生不允许删除志愿;12:30以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不得删除志愿。各分数段截止时间如下: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8月1日13:00时

426及以上

8月1日14:00时

383分—425分

8月1日15:00时

363分—382分

8月1日16:00时

345分—362分

8月1日17:00时

330分—344分

8月1日18:00时

317分—329分

8月1日19:00时

305分—316分

8月1日20:00时

293分—304分

8月1日21:00时

280分—292分

 

         第二阶段:8月2日开始至17时结束,280分以下、投档分达到高职高专批各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填报志愿。12时以后已填报志愿考生不允许删除志愿;12:30以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不得删除志愿。各分数段截止时间如下: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8月2日13:00时

266分—279分

8月2日14:00时

249分—265分

8月2日15:00时

231分—248分

8月2日16:00时

206分—230分

8月2日17:00时

205分及以下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还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按投档分或实考分的动态排名以及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或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3、8月1日和8月2日每日8:00时开始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投档比例、按院校投档比例预计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当前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11年招生计划》,还要密切关注网报志愿专栏上发布的院校新增计划。学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11年招生章程》。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及最新公布的其他信息。
  

         3、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和分阶段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考生只有在自己所在的分数段截止后查看该分数段截止后公布的网报志愿统计结果,才可以确定自己最终的按投档分排名的结果。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网报志愿后只按比例进行一次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将于8月5日统一在网上公开征集志愿。

 

          2、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所填报的志愿;对已投档的考生,院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已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填报志愿期间,院校可能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比例,考生必须经常查看2011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凡在本栏目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考生所在分数段截止填报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立即公布该分数段截止后的网报志愿统计结果,提醒考生查询后方可离开。

   

           4、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录取除分数条件外还可能对要录取的考生有其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该校招生章程。高职高专批所有招生院校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专业排名和录取结果基本吻合。
  

          5、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6、提倡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
  

         7、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8、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
  

          9、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网报志愿之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10、未尽事宜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