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五年制高职(3+2)招生实行全区统一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11-1002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五年制高职(3+2)招生实行全区统一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1-07-27 16:36: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五年制高职(3+2)招生实行全区统一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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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在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工作中,由于各盟市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时间的不统一,采集信息标准的不全面、不统一等问题,给后期的学籍注册和相关录取工作带来了诸多麻烦和不便,这种做法已不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为统筹规范招生工作,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有利于为考生更多地提供选择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机会,建立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信息系统,实现计算机网上录取,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维护招生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开始,我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实行全区统一报名、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开始,我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实行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二、各盟市报考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必须按本盟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三、各盟市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将考生成绩库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信息标准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提供依据。凡未经所属盟市统一报送成绩或没有中考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从2011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实行全区统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1年8月9日至10日,录取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至15日。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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