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举办“银海新都杯”全市第九届中小学生书画大赛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09-1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关于举办“银海新都杯”全市第九届中小学生书画大赛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09-05-25 08:53: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三区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打造乌海书画名城,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5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第九届中小学生书画大赛。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在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展演活动要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物质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与内容
书画大赛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展演活动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大赛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乌海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乌海市银海新都小区项目部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
五、参赛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六、报送节目和活动要求
1.绘画作品共400幅。其中,市直学校80幅、海勃湾区160幅、乌达区80幅、海南区80幅;
2.书法篆刻作品共600幅,市直学校140、海勃湾区200幅、乌达区130幅、海南区130幅;
3.摄影作品50幅,市直学校15幅、海勃湾区15幅、乌达区10幅、海南区10幅。
4.所有参赛作品于6月30日前报送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全立新老师处,联系电话:13947308298。
5.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地区、学校名称、作品姓名、所 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凡获奖的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活动安排
1.举办“迎六·一”全市少儿书画现场表演赛,邀请部分命名书法学校学生、幼儿园小朋友、小区业主的少儿参加比赛,现场评奖、现场颁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优秀作品制作展板展出。参赛少儿持参赛卡参赛。
2.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优秀作品展示。
八、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设三区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3.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九、评选办法成立组委会及专家评委,由组委会、专家评委共同评选各类奖项。
“银海新都”杯全市中小学生书画大赛工作日程安排
1.2009年5月27日前下发活动通知,制定各项措施。
2.2009年5月30日在全市主要书法学校显著位置悬挂以“打造书法名城,银海新都先行”、“预祝银海新都杯全市中小学生书画大赛圆满成功”等条幅。
3.2009年5月31日前发放宣传倡议书10000万份,同时宣传展板进校园。
4.2009年6月1日在银海新都售楼部前举办“迎六·一”全市少儿书画现场大赛表演赛。
5.2009年5月27日—6月30日全市中小学生书画大赛上报作品。
6.2009年7月5日—7日专家评审作品。
7.举办作品展示及开幕式,同时制作优秀作品展板,在银海新都售楼部门前展出(时间待定)。
8.印制获奖作品名单(包括赞助宣传)。
9.新闻单位提前宣传,教育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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