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乌海市以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24-05104 | 发文字号: | 乌教发〔2024〕50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教育局等9部门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关于印发《乌海市以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7-29 10:37: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乌海市以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乌海市以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17日
乌海市以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与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快推进我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类型化、标准化发展,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为我市推进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提供创新动力、智力支持及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部署、共同推进。加强统筹谋划,坚持改革引领、政策保障,充分调动行业、企业、院校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服务需求、优化布局。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优化教育资源和学校专业布局,加快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
问题导向、力求实效。坚持因地因业制宜,着力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力求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升目标
到2024年底,形成适应乌海及周边产业需要、推动产教融合机制,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逐步提高,建设打造1个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1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2个产业学院、3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服务我市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60%,建成公共技能实训中心。
到2025年底,建成1个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1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个产业学院、3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5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服务我市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7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75%。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形成职业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基本解决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人才需求结构性矛盾,人才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1.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同步提出可操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作用,每季度听取1次部门产教融合工作推进情况。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争创本科层次职业学院,形成符合乌海市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产教融合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委员会作用,将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完成率、就业率、办学情况评价结果作为调优专业布局结构的基本依据,聚焦我市产业发展思路,持续优化职业院校资源配置及专业结构。研究组建产教融合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产教融合促进会,打造一批促进我市产业转型的BDO产业、新能源、新型化工、智能制造等相关学科专业。以建设“一刻钟优教普惠圈”为契机,加快建设托育、康养、家政等民生领域紧缺专业。力争2024年服务我市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65%以上,到2025年底服务我市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乌海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3.畅通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渠道。落实各级政府对接职业院校、职业院校对接企业及促进地方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水平提升的“双对接、双促进”机制。畅通企业需求收集反馈通道,通过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职业院校深入企业调研或面对面座谈反馈方式打通校企联络途径。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政府端适时发布产业调整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行业人才需求与人力资源供给情况、就业情况,企业端及时发布行业岗位职业能力标准、项目合作需求、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行业就业状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强化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
4.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双向互动,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和责任,成立产学研合作团队,制定合作项目的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鼓励校企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引导企业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实训,推行真实情境教学和教学生产一体的育人模式。推动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参与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5.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支持职业院校按照“基地建设企业化、实践教学生产化”的总体要求,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一批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聚焦实践能力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到企业认识学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实习实训制度,保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达3月以上。到2025年底,中职学校每年度建成1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每年度建成2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公共技能实训中心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6.推进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围绕产业发展及企业需求,针对产业技术工艺优化和适应性改造等问题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联合培养创新团队开展协同创新,着力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协同型、区域型、共享型、生产型产学研用创新平台。积极筹建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科研选题的重要来源,面向行业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和颠覆性技术,开展与职业院校间的跨学科、跨领域、跨专业协同攻关。鼓励企业配套建设实训设施,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面向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三)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7.强化综合育人水平。定期组织“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就业教育、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以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持续开展劳动教育实验校和实践基地创建,组织校企合作开发优质劳动技术课程与职业体验课程,共建职业体验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8.全面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推动职业院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支持驻乌企业与职业院校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开展现代学徒制合作,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全面推行“冠名班”“订单式”培养模式。继续建设好工学结合班,形成“课堂在车间、工厂在学校、产品即作业”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深入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推动实践教学比例达50%以上。深入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组织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实现以赛促教,全面提高职业院校师生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9.创新企业职工培训服务供给。拓宽企业职工培训服务渠道,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支持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企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充分利用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有利条件,创新运用“互联网+培训”模式,为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职工、转岗职工和产业工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年培训人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2倍,全市职业院校年培训量逐步达到2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四)推进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
10.加快职业院校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固定岗+流动岗”相结合用人模式,建立健全校企双向聘任制度。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将教师开展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与研发等社会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职业院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经所在单位允许,职业院校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到企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11.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培训制度体系,推动大中型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到校进修制度,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到企业实践或校外实训基地实训要求。支持职业院校与“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积极创建自治区级“双师型”名师(匠)名校长工作室与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5年底,中职学校每年度建成3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高职院校每年度建成4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7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五)加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
12.打造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基础,联合职业院校和重点产业、骨干企业,打造政府、行业、企业与院校四方协同的共同体,整合产教数据信息,实施校企协同育人,服务企业创新发展。2025年底建成1个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海市职业技术学院)
13.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优先选择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针对产业技术工艺优化和适应性改造等问题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组建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参与的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专业协同攻关,联合开发更新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和实训装备,共同培养产业急需人才。(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海市职业技术学院)
14.建设生产性实习实训平台。以职业院校和企业为双主体,重点面向新兴产业,遴选建设高水平校内外实习实训中心,加快建设公共技能实训中心。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鼓励企业配套建设实训设施,推动院校和企业面向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2024年建设打造1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到2025年底建成3个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1个公共技能实训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海市职业技术学院)
(六)完善产教融合支持服务体系
15.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一批有代表性、有改革意愿的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制定并严格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且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6.落实财政税收用地等政策。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且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誉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金融激励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畅通融合性企业金融债权服务通道;财税激励方面:落实财政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社会〔2023〕699号)和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的《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兴办职业教育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可按规定投资额30%比例抵免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及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土地激励方面:切实保障产教融合项目用地需求,对产教融合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自然资源部门将新建校企合作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非营利性的校企合作项目以划拨的方式供地。(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17.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中、高职院校纵向贯通,共享课程、师资、实训基地等资源,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形成“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对接调研先进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探索东西协作,采用“订单式”“委托式”形式,共享区域教育资源,共建合作项目。鼓励职业院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参加、承办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采取重点工作任务季度调度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推动产教融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深化产教融合督促检查机制,对职业院校开展定期督导评估,强化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评估验收。强化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扎实推动政策红利有效落实,凝聚院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产教融合政策宣讲,强化典型案例、创新经验等试点成果的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大力支持、深入参与产教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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