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乌海市普通高中艺体 特长生招生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4-02745 发文字号: 乌教发〔2024〕27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教育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乌海市普通高中艺体 特长生招生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0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4-17 15:21: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乌海市普通高中艺体 特长生招生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一体化推进乌海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和培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一体化推进乌海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和培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促进优质特色发展,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艺体特长生招生既符合高中特色发展需要又合理控制招生计划比例,既符合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人才要求又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既满足特长生培养条件又符合特长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三)工作目标。经过2—3年的努力,各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化教学水平明显提高,普通高中有序扩大优质艺体特长生招生规模,特长生人才培养、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到2027年,基本形成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项目全面、培养体系成熟、管理方式健全的特长生招生和培养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报考要求

  1.符合乌海市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条件,且考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体育专业考生原则上参加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如报考项目市一级没有组织过相关比赛,需提交经市教育局认可的相关比赛的秩序册或参赛卡,否则不允许报考体育特长生项目。

  3.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进行。

  (二)科学设置招生种类

  分为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播音主持等7大类

  1.体育类

  包含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网球、游泳、武术等

  2.音乐类

  包含声乐、器乐

  3.舞蹈类

  包含中国舞、民族民间舞

  4.美术类

  5.书法类

  6.播音主持

  7.其他列入国家、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的、符合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项目

  (三)健全招生机制

  1.体育类

  (1)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要求专业测试分在合格线以上,按照专业课分数1:1.5入围后预录取。

  (2)文化课成绩设最低控制线(足球专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50分,其他体育线下30分),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同文化课中考成绩权重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按照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占比70%和文化课成绩(总分:690分)占比30%加权后的成绩计算录取成绩(特长生录取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没有达到最低控制线的一律不予录取。

  2.艺术类

  (1)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要求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播音主持专业测试分在合格线以上,按照专业课分数1:1.5入围后预录取。

  (2)文化课成绩设最低控制线(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同文化课中考成绩权重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按照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占比60%和文化课成绩(总分:690分)占比40%加权后的成绩计算录取成绩(特长生录取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文化课成绩没有达到最低控制线的一律不予录取。

  (4)2024年按照以上录取原则进行招生,下一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逐步将艺术类专业课和文化课比例调整到5:5或4:6等规定比例。

  3.优秀艺体特长学生录取方式

  (1)体育类:指专业特别突出,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或在自治区(省、直辖市)级以上比赛成绩优异(获证日期为2024年6月1日之前)。

  (2)艺术类:指专业特别突出,初中阶段获自治区(省、直辖市)一等奖。

  以上体育类和艺术类比赛需为自治区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并经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后,确定录取学校。

  (四)规范特长生管理

  1.强化师资建设。各高中学校要配齐、配强相应的音体美等专业教师和教练。按照特长生培养计划开展教育教学,如计划招收特长生所在学校无此专业教师,要尽快列入当年的教师招聘计划。同时学校可外聘教练,也可协调其他专业学校(体校)对学生进行特长专业训练。

  2.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各高中要多元化设置校本课程,将传统体育、戏剧、民间文艺、地方非遗特色、影视与数字媒体艺术等项目纳入特色课程、校本课程。有艺体特长的普通班学生,有意愿报考相关高校艺体专业,可在适当的时间转到艺体班或直接集中参加专业训练和培训。各学校多措并举做好本校特长生的转化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为艺体学生搭建成才成长平台。

  3.强化规范管理。各高中学校要对艺体生制定相应的专业性学习目标和管理要求,高中学校要多方面、多渠道保障特长生的专业训练,特长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进行体育训练和艺术排练。如学生需外出集训的,学校应与培训机构、家长签订三方协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学生学习、训练或排练同步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竞训队伍建设和艺术人才培养,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竞赛机制,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人才,推动五育融合向纵深发展。

  (二)提升特长生培养质量

  各高中学校要完善特长生培养机制,加强管理,根据学校项目发展情况拟定《艺体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和艺体特长生成长档案,从艺体特长生培养的路径和措施、专业课教师配备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为特长生培养和发展提供最优保障,不断培养更多能力突出、成绩优异的艺体人才。

  (三)强化竞赛机制

  落实“教会、勤练、常赛(常展)”要求,建立班级联赛、校内竞赛、校际联赛为一体的中小学竞赛体系。加强体教融合,以赛促练提高训练水平,营造校园良好艺体氛围,推动学校艺体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如有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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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