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一体化推进 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3-13293 发文字号: 乌教发〔2023〕97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教育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一体化推进 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2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1-22 17:59:4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一体化推进 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乌海市一体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海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2日

    

  

  乌海市一体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

  

  为推动乌海市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的有效落实,一体化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新要求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乌海市智慧教育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年)》及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需求牵引、应用为王、服务至上、安全运行”的理念,推动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到 2024 年,全市80%中小学实现有线网络万兆到校,千兆到班,无线网络覆盖校园,教学班及功能教室智慧黑板配备率达到100%,教师及学生计算机能够满足教学要求。完成教育数字基座平台及9个共性应用子系统建设,所有应用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大数据平台初步形成,实现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目标。

  2025年,全市建成涵盖教学、评价、管理、服务4大类应用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中小学智慧校园覆盖率达100%。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广泛共享,教学模式、评价方式实现改革创新,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教育管理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推进措施

  (一)一体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1. 按照市区校一体化建设和应用模式,构建覆盖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汇聚各类数据,为各级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学生提供统一信息门户,实现用户统一身份认证。为教师提供统一的备授课系统和数字教学资源服务,为学校提供统一的办公、教务、安全、资产等管理应用服务,为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提供统一的学生、教师人员管理、综合评价及数据分析展示应用服务,为家长和社会提供统一的网上入学报名、考试成绩查询等教育信息服务。

  2. 按照《乌海市智慧教育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年)》及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各校以校园网络升级、教学终端更新、智慧教学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到2024年底,80%的中小学建成智慧校园,2025年,实现中小学智慧校园全覆盖。各区、各校根据应用需求建设个性化应用系统,对新建和在用的应用系统必须与市级教育数字基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用户统一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确保教师、学生应用操作简单便捷。

  3. 建立信息化项目建设审核机制。各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各学校在实施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前,应提前向市教育局提交项目建设方案,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区、各校不得规划建设数据中心以及与市级平台系统功能相同的应用系统,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

  4. 定期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市、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各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月调度,实时掌握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

  (二)一体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

  1. 统一组织开展全市教师及学生的各类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评选、比赛活动。各区、各校根据市级活动安排开展相应的区级和校级遴选、比赛活动,推动教师、学生全员参与信息化应用。

  2. 组建市、区、校三级信息化教学创新应用指导团队,市、区两级指导团队成员定期深入各学校指导教师开展信息化应用。各校指导团队负责指导本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3. 建设和完善市、区、校三级网络教研系统,创新教学研究和教师培养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

  4. 统一安排部署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推动市、区、校各级管理人员充分应用各类管理系统开展政务、业务工作,实现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数字化和网络化,提升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一体化开展教育信息化培训

  1. 统一规划、组织开展全市校园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专任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以及信息化应用保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2. 在全市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各区、各校应根据应用需求,开展信息化应用校本培训,实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一体化部署网络安全工作

  1. 制定完善的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印发各区教育局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区、各校根据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区、本校工作实际和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学校配备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杀毒软件等必要的网络安全设施设备,提升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

  2. 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按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系统操作权限,规范使用、查询各类应用系统数据。在已有数据完善的前提下,不得大规模、大范围采集教师和学生基础信息,避免数据重复采集给教师和家长造成负担。

  3. 每年统一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以及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工作。各区、各校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三、保障措施

  1.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市级教育平台体系建设及运维服务。积极争取自治区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教育基金开展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各区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 各区教育局积极争取将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统筹利用中央、自治区薄改资金、教育费附加以及教育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计划完成每年的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各学校应根据自身需求使用公用经费购买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

  3. 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在对全市中小学管理综合评估检查中,将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各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考核标准,对所属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4. 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对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速度快、成效明显的区、校给予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级信息化应用成果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区、各校要建立信息技术应用激励机制,将信息化应用与学校管理、教师绩效考核评优挂钩,激励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

  

  乌海市一体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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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