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一体化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3-10929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乌海市教育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一体化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0-2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0-31 09:54:3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海市一体化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乌海市一体化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海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乌海市一体化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乌海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乌党办发〔2022〕16号)及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配套文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一体化推进全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重视课程、教材、教研和教培活动等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

  (二)弘扬高尚师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三)提升专业能力。注重学习型、学术型、创新型团队创建,提高教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教研人员专业素质,努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

  (四)严格工作规范。健全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新任务、新要求的教研工作机制,遵守教研基本规范和工作程序,制定并落实教研员任职资格、准入、考核、奖励、交流、退出等规章制度。

  二、进一步明确教研工作职能任务

  (一)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研究。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育人,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研究指导,开展作业设计和实施研究,提高学校和教师的教学管理水平。

  (二)教学指导与服务。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究制定教学常规,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引导教师准确把握科学特质与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指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组织教师培训。通过专家引领、典型带动、案例分析、项目学习、教学反思等方式,参与组织市、区级教师培训工作,推动构建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指导教师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指导课程开发和实施。强化课程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课程方案,做好校本课程实施工作。指导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规划和开发,推动建立健全全市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丰富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五)开展课题研究和经验推广。开展课题研究,创建学科教学行动研究实验基地,组织指导课程和教材教法实验,及时发现典型,培育、凝练、宣传教学成果,促进教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

  (六)课程教学管理。依照教育法规和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对区域内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实施、教学活动安排、教学评价、教材教辅开发与使用、组织命题、质量分析、考试评价、教学研究等业务工作进行管理。

  (七)名师工作坊管理。对名师工作坊开展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成果推广、示范引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评价并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名师工作坊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

  (一)教研机构设置

  1.完善市、区、校三级教研体系,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研机构的组织领导,上级教研机构加强对下级教研机构的业务指导,教研机构加强与中小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服务支撑单位的协作,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幼儿园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2.市级教研机构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各学段、各学科教研。

  3.区级教研机构涵盖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段、各学科教研。

  4.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教研工作,建立和完善以教务处或教科研处为统领的全体教师参与的各学科教研组或混合学科教研组。

  (二)教研员配备

  1.核定编制数,配齐配优教研队伍。2-3年内,市、区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段文化课学科专职教研员,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劳动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学科专职教研员可跨学段配齐。

  2.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遴选、人才引进等方式集中配齐配足专职教研员。

  3.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灵活运用编制和职称制度,通过借编、借岗、扩编、增岗或区域内统筹调整编制等方式为教研机构提供所需编制和职称岗位。

  4.在专职教研员配齐配足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量和任务需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教研员。各级教研机构可按需返聘教研能力强且有意愿的银龄教师加入教研队伍,但要严格控制返聘人数。

  (三)教研员准入。教研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大局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教研工作,有很强的服务意识。

  3.教育观念正确,坚特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理念,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教研能力强,具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且在区域内有较强影响力;获得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称号者优先考虑。

  (四)教研员退出。对于存在以下问题的教研员,教研部门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退出教研队伍:

  1.违背师德师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违背科研诚信要求,造成不良影响。

  3.推诿不履行教研员职责,工作不力。

  4.考核不合格。

  5.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教研工作。

  (五)教研员专业发展。坚持尊重、信任、关心、支持教研的原则,搭建教研员成长平台,促进专业化发展

  1.健全教研员专业培训制度,将教研员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72课时,建立学术进修制度,支持教研员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

  2.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设立重点项目和课题组织教研员参与,提升教研能力和教学指导水平。

  3.鼓励教研员把教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案例,深入一线做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

  4.探索聘请有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的学校管理人员到教研机构担任兼职教研员。

  (六)保障教研员合法权益。尊重教科研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保证教研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中。将教研员评聘晋级纳入教师系列,开展优秀教研员表彰,教研员依法享受中小学教师寒暑假和教师的一切待遇。适度提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严禁挤占挪用教研机构编制和人员。

  四、构建“一体化”教研工作机制

  (一)构建“三位一体”大教研机制。市、区、校实施教研联动,鼓励开展跨区域、跨学校和跨学科的教研活动

  1.教研工作一体化。市级教研部门统筹安排全市教研工作,区级教研部门按照市级教研部门工作计划部署本辖区内各校教研工作,各学校及幼儿园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安排本校教研工作。市、区级教研部门协调安排片区、跨区、跨校教研活动。

  2.教研合作。通过集体备课、校际会课、教学走访等活动组织市区内各校跨校交流。(1)集体备课。就某个学科组织市区内教师全员参与同年级同学科的集体合作备课,以提高教师备课水平。(2)校际会课。通过校际会课,不同学校教师交流对新课程理念和任务的理解,探讨对新课程课堂问题的解决方法。(3)教学走访。通过学校间相互邀请,教师间相互走访,商讨教学和管理的疑难问题,亲历访问获取他校同行的智慧和才干。

  3.教研协作。(1)课题联合实验。集市、区、校各方优势资源,组成项目小组开展联合攻关。(2)专题协作研讨。结合学科教研内容,就某个共同关心的焦点或普遍性问题,展开协作研讨。(3)话题教师论坛。呈现感兴趣和值得探讨的话题,创设市、区、校教师“对话场”,让教师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在平等、开放、自由、和谐的氛围中,共同建构,共同发展。

  4.培训联合。联合培训的次数和内容根据区域内具体情况而定,与教研合作、校际会课结合实施。在教科研专题、学科指导、课堂教学等方面开展联合培训。

  5.活动内容一体化。(1)名师引领。通过组织市、区、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研员做讲座、上示范课等方式,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2)结对帮扶。市、区、校优秀教师与年轻教师结对,通过微信、QQ等实现互帮互助,让年轻教师早日成才。 (3)同课异构。组织不同学校教师围绕一节内容上课,结合新的教学理念进行分析、比较教学行为,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每个环节的有效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网络互动。加强联合校间的信息交流,发挥教育资源网的优势,及时交流,互通信息,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6.教学视导联合。市、区两级教研部门联合组织各科教研员深入学校和课堂,通过集体备课、听课议课、研讨交流等方式,了解教学动态,诊断教学问题,反馈教学信息,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7.质量检测一体化。市、区教研部门精心遴选、组织市、区级教研员、各校骨干教师,联动出卷,统筹统测,督促教师进一步熟悉把握教材和大纲,以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行工作岗位责任机制。明确学科教研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岗位职责,规范教研员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实行学科教研责任制和项目负责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教研机构的职能。

  (三)建立教育教学调研机制。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教研员深入学校、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关注教育教学整体性改革,了解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动向和发展趋势,形成年度调研报告,服务全市教育发展及决策。

  (四)实行教研员联系学校机制。每位教研员联系1到2所学校,坚持深入学校,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评课、研讨交流等方式,指导学校课程设置和实施,积极参与学校的研训活动,加强对联系学校的课程、教学指导及教师的专业引领,帮助学校分析教育教学现状,提高联系学校课程整体实施能力。

  (五)建立教学示范机制。明确教研员每学期到学校讲授示范课、公开课,组织开展听评课和说课活动等次数要求,通过专题报告、示范观摩、经验交流、跟进指导以及培养骨干和树立典型等形式,推进教学示范引领工作。

  (六)建立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骨干教师培养为重点,强化教师专业发展,建立教学示范学校、教学能手、优质课、教学成果评选与管理制度,形成骨干教师和名师培养的有效机制。

  (七)建立教研员年度考核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教研员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教研员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和质性评价。加强对教研员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实绩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以及绩效分配等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组织下,加强市、区、学校三级教研机构建设,突出教科研工作的优先发展地位,促进教科研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二)确保经费投入。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的机制,各级教育经费中专门安排教育科研经费、教研员专业培训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教研工作持续开展,取得实效。

  (三)推进依法治研。依法依规引导广大教研人员转变科研动机,规范学术行为,创新教研工作方法,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解决教育改革中的问题,为教研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乌海市一体化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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