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3-0321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1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3-16 15:18:5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3日

  

  

  

  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

  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乌海市2023年初中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全市中考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特制订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在乌海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实施对象

  参加2023年全市初中升高中考试所有体检合格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社会考生)。

  三、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工作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区、各学校应及早做好学生信息采集、体检等准备工作。具体考试日程另行通知。

  四、考试项目范围及分值

  2023年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40分,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为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因素,减小部分考试项目的运动负荷,本着学生健康安全的原则,将2023年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项目设定为:

  1.掷实心球,满分14分。

  2.立定跳远,满分13分。

  3.一分钟跳绳,满分13分。

  4.取消800米(女子)和1000米(男子)项目。

  五、评分标准

  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现场公布考生成绩。

  六、免试条件

  1.伤、病、残免试及缓考的学生,需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经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确认后,报各区教育局体卫艺室审核,汇总后统一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免试手续。

  2.因病免试分数为32分、24分两类。

  ①符合32分的情形为: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残疾证书)。

  ②符合24分的情形为:肝炎、肾炎、癫痫、先天性心脏病、小儿麻痹等患者或近期骨折(半年内)患者;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者(有学校证明和医院证明);肥胖、瘦弱、矮小患者;因伤病不能考试者(有医院证明);第1项考试时出现伤病事故,经医院诊断并证明其不能继续考试者。

  3.考试中出现意外伤病时,可向考点的主考人员申请办理单项免试手续,主考人员视考生的情况给予办理单项免试手续,按50%的成绩计入总分。

  4.缓考。因考前或考试中患病、受伤、女生月经期等特殊原因者,经本人申请,考场主任审核批准后,可获得一次缓考机会。缓考具体时间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七、相关考试要求

  1.考生考试项目的技术动作要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2.考生应做到先体检后考试,没有经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3.学校、体育教师、班主任、家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坚决杜绝有疾病的考生参加考试。严格执行免、缓考规定,指导学生到指定医院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考生升学体育考试安全。

  4.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否则以作弊论处。

  5.各考区、各学校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对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进行考前组织纪律、交通安全、运动卫生常识等安全方面的教育,把工作做到每个学生家庭。各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考生安全,确保我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6.请各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适应性训练,同时认真研究本方案,并在日常教学中把相关考试项目和要求贯穿在内,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关于2023年乌海市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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