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3-0185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1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3-16 16:48:5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教发202316

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乌海市教育局        

20233月14      

  

  

2023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全市有关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红线意识,立足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两个至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发展和安全),坚持守住底线、争取高线原则,全面完成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项任务。
    、工作目标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规定》、《决定》、《细则》、《方案》及《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重要内容深入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并将理论转化为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全面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学生的全程安全和校园的全域安全两个重点分学段、分类别采用各类宣传教育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持续推进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夏季、汛期学生防溺水工作深入普及食品、交通、消防、防震、防灾、防踩踏、防欺凌、反恐防暴、防传染病、防信息诈骗、网络安全、毒品预防、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安全教育,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师生全面了解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应急避险自我保护技能。

持续推进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乌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乌海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及任务分工全力构建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见安全员、时时都有安全员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把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列入对三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年度考核目标、把各校的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列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

)持续推进安全工作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校园安全领域有关标准建立规范运作的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监管方案通过定网格、定部门、定人员、定职责”,形成责任到人、职能到位、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网格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安全管控体系化、设施配备标准化、工作开展规范化、日常运行机制化、排查整改常态化、认真做好重大时间节点教育系统值班值守工作和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化的六化安全工程

(五)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完善行政人员实训条件,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防止、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水平,并启动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持续关注校园管理、师德师风、学术学风、校园安全等舆情信息,持续推动教育系统“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格审核学校公众号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论坛讲坛。

(七)全力防止学生极端事件和意外伤亡。建立心理高危学生定期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各地中小学完善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教师全员导师制度,完善同伴互助制度,推动建立“一人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1.认真做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宣传日”“11.9消防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日期安全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让安全教材进课堂配备专业师资力量选聘专、兼职教师并要保证课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主题班会、图片展、警示片、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全面了解安全防范知识。深入开展家校共育,共创平安校园活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主题班会、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强化家校联动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学校(园)管理人员参观学习先进地区安全管理经验,互相借鉴,增强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举办集中培训夯实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安防技能,全力保障学校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切实保障禁毒宣传教育进课堂保证师资和课时全力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并常态化联合市禁毒办、团市委、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宣传活动

4.继续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化制定出台《2023年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每月开展不同类型应急疏散演练。应急疏散演练与学校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相结合,使师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并将演练次数和质量纳入年终考核。继续推广中小学生消防疏散救生操,进一步提高学生消防疏散救生操的熟练程度,每年度至少举办2次全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现场会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切实维护校园稳定。以“5.25”心理健康活动月为抓手,集中组织开展“遇见更好的自己”、“珍爱生命,健康成长”、“直面挫折 健康成长”等面向各学段学生、家长的不同主题讲座、活动,努力构建“每校一品牌”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深入开展新生入学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按照“一人一档”的工作要求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心理健康个辅和团辅工作,对贫困、单亲和残疾学生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加强心理辅导室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科学化、专业化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关注师生的思想动态,对个别有错误言行的师生要及时教育提醒,防止消极、负面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传播。教育师生以身作则不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

6.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与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校内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校讯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普及宣传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知识充分利用集中讲座、升旗仪式、班队会课等通过聘请法治副校长、警校共建、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行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发动全市广大师生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让广大师生在文艺作品的感染、熏陶中提高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知晓率、参与度、打击力在寓教于乐中深知黑恶的危害性、打击的必要性、参与的重要性

(二)推动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设

7.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责任,按照《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防范标准化管理体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修订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构建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见安全员、时时都有安全员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8.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预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1次实行安全工作季度会议制行政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学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分析近期安全工作做到有准备、有记录、有影像资料、有总结回头看

9.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充分利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安全体检工作并根据评估报告认真整改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坚持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在校期间寒暑假、节假日放假前放假期间等各个时段,通过各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校校舍、消防、饮食、学生交通安全、校外住宿生管理、值班值宿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学校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继续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10.持续巩固提升平安校园建设能力水平加强应急管理能力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保安防设施和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校园保安人员按要求配足到位,按需求及时到位,应急响应启动后执行到位。加快警务室标准化建设配足配齐防护设备,完善防护设施加强校园门卫、值班、巡查等各项管理规范的建设,确保安全管理无漏洞在全区视频监控联网、公安监控系统联网和一键式报警系统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提升智慧平安校园工程建设

1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产品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食品责任险全覆盖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在食堂量化分级达A级的基础上持续推动4D管理模式完善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标率100%工作,全覆盖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创造条件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实施,坚决防范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2.加强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各学校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尤其要对校园内电网线路、违规用电、锅炉等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处理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各学校要对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持续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完成校园消防通道清理、划线标识和畅通工作,消防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关于教育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推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乌消〔2022〕34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推广示范单位创建相关工作

13.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护学岗”要求,保证确保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国产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校车管理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拉载学生车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非法校车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督促指导校车使用学校和校车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14.强力推进校园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每学期联合相关部门至少开展1次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定期开展反恐怖应急演练深化巩固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安防建设四个100%回头看严禁无关人员和管制物品进入校园坚决防范暴力侵犯学生事件的发生

15.加强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772号)文件要求教育部门应负责调查摸底学生就餐小饭桌的情况(包括小饭桌开办者、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就餐学生数)及时将统计汇总小饭桌情况向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并通过在学校门口设置的固定公示栏、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公示小饭桌食品安全情况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选择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学校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的基本档案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规定和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指导学生家长与招租点或托管班户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引导学生不在无安全保障的托管机构就餐及住宿,明确各主体在不同时段的监管(护)责任,防范校外住宿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安全管理专项督查、检查,摸清问题底数、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排查并消除问题隐患,强化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7.加强对涉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持续深化各直属学校、民办院校和教育机构涉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管理、食堂用气等安全管理和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分类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实施精准监管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18.积极争取自治区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结合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校安函〔2022〕4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强化全市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档案规范化、数字化、信息化。研究处理问题、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追究事故责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进一步完善考核、表彰机制

19.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机制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各类校园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好自查自评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单位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重点项目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表彰奖励机制按照平时自查、专项督查年终考核情况,对先进单位、学校、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继续做好安全工作信息和安全事故上报工作

20.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制度。从20233月开始,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信息上报人员的培训持续组织报送工作动态类和调研类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每月报送1篇安全工作信息2简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上报半年工作总结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报、少报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项目中予以减分

21.严格落实重大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学校安全事故报送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按照乌海市教育局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送制度,坚决杜绝缓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的发生,如出现以上行为,将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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