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教字2022 30号 乌海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增值评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3-0185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教字2022 30号 乌海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增值评价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1-2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11-24 16:39:5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教字2022 30号 乌海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增值评价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教育局、市一中、市六中、市十中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及《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充分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增值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增值评价工作在乌海市教育领导下统一实施,由教育督导科牵头,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相关协调与统计分析工作,各区教育局和3所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完善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增值评价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增值评价的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生,普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二)评价内容由学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两部分组成。增值评价不仅评价学生学业的增值,同时还关注学生在品德、学业、身心、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大方面的发展状况;探究学习品质、人格发展、人际关系、学业负担和学习压力等学业影响因素;观测学校管理、教师教学等多方面影响学生发展的学校因素,通过多元综合的评价提高教育决策、教学管理与学习效率。

(三)非学业评价数据采集方式在线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学生、学生所在年级任课教师和学校正、副职校长。数据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三、做好增值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值评价结果将直接服务于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各学科教师的教学,对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学管理、评价与指导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各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改变片面以选拔性考试成绩为依据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注重建立监测评价的分析、反馈和改进机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各校要逐级明确此项工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及联络人,负责本地、本校增值评价推进落实工作。2022年11月30日前,填写附件1,报送到乌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箱ddsyx8051@163.com,相关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工作群。

(三)强化工作纪律。区、各校在完成相关评价工作的过程中,不得干预学生、教师和校长的问卷做答;不得对学生组织专门的复习和辅导;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和考试纪律;不得对学生个人、学校或区的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不得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对个人和集体进行奖惩。各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监测与评价,市教育组成督导组,赴各区、学校进行专项巡察。

)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区、各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相关的防疫工作要求,全面制定并落实防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防疫具体措施,储备充分的防疫物资,加强监测评价的组织管理,为增值评价工作创造安全的运行环境。

乌海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联系人:高媛   联系电话:3998051

附件1

**单位增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单位增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单位名称:                                  审核人:

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牵头部门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络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1由各区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填写,以上人员7日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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