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教复字〔2023〕13号 关于市人大十届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23-106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教育局 | 信息分类: | 提案建议 | ||||||
概 述: | 乌教复字〔2023〕13号 关于市人大十届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6-14 18:19:5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教复字〔2023〕13号
【办理结果:A】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江毕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流教学质量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打造一流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乌海市教育局2023年,高起点谋划,重点规划建设4所示范校,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规划校名称
市一中初中部、市二中分校、市十九中(新建校),乌达区实验学校(改扩建校)
二、建设规划
1.办学规模
示范校每个年级设8个教学班,每校共设24个教学班;每班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
2.办学策略
发挥教育基金会作用,动员、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国内外友好团体捐资助学,持续加大4所示范校投入。全部采取和高校、先进地区名校合作的模式,引进先进办学理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抢抓4所示范校发展的关键机遇期,实现跨越式发展。
3.办学目标
围绕21世纪社会发展对人的核心素养提出的培养目标,通过对教学课程、学习方式、学习空间、教育技术、学校组织结构的变革,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学校。建成乌海乃至全区名校,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良性循环的教育生态,为乌海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造就更多拔尖创新人才,形成辐射周边有吸引力的教育环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实施办学条件提质工程
市一中初中部、市二中分校、市十九中3所新建校,从一开始就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乌达区实验学校要提档升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办学条件,达到与其它三所新建实验校一样的标准,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二)实施引进或联合办学工程
4所实验校,要多方考察,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引进和联合办学的方式,吸引高校和先进地区教育集团、名校入驻乌海,可考虑建成北师大、华中师大、陕师大、内师大等高校的附属中学,也可考虑与发达地区初中名校合作办学,将名校的管理经验、教育教学经验快速导入本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为我所用。
(三)实施“名校长”办名校工程
选聘“名校长”到4所学校任职,实现年薪制,建立校长到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名校学习研修、挂职锻炼的长效机制。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突出的校长给予特殊奖励和更多的自主权,为校长干事创业提供宽松环境和政策支持。
(四)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工程
积极落实“人才引进”计划,开展中小学“名、优、特”教师引进,完善教师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鼓励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交流讲学,发挥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造就一大批高水平教学人才。加强同知名高校合作,开展委托培训。
(五)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4所示范校在师资配备、课程设置、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坚持科研兴校,聘请专家小组长期对示范校进行跟踪指导,不断提高课堂效率。建立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作业量、教师优课率等进行监测评价。
(六)实施特色学校打造工程
制定学校特色发展规划,坚持以人文和内涵发展为核心,鼓励学校通过特色建设,形成独特的、优化的、稳定的并带有整体性的个性风貌,努力营造优良校风,培育优质教风,培养良好学风,提升学校文化品位。4所示范校按照“一校一品”的思路,全面开展学校特色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市教育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实施智慧校园工程
通过构建涵盖校园智慧化教学场景、管理场景、数据场景和安防场景的一体化校园,打造智能化校园服务平台,促进新技术应用和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的深度融合,形成协同开放的智慧化校园生态。推动多媒体教学平台、移动学习终端等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动4所示范校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成立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任组长的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
2.强化督导。建立示范校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定期对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推进情况作为对三区政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用好市区两级专项资金、教育基金,确保示范校建设资金和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4.加强宣传。加强对打造示范校的宣传,特别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示范校发展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肖西田
联 系 人:康 锋
联系电话:8991953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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