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教复字〔2023〕9号 关于市人大会议第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23-106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教育局 | 信息分类: | 提案建议 | ||||||
概 述: | 乌教复字〔2023〕9号 关于市人大会议第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5-25 18:12: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教复字〔2023〕9号
【办理结果:A 】
关于市人大会议第5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杨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独立设置乌海市教学研究机构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机构改革后,教研中心由以前的独立机构成为一个科室,大大消弱了教研功能”这一问题。2023年3月经市委编办第6次室务会研究后批复,同意调整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现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共有9个内设科室,承担教研及相关辅助职能的科室有6个,分别是义务教育教学研究室、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研究室、继续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评价科和综合服务科。在承担教师培训、教学指导、学校教学评估、学生学业评价、各学科学段教师竞赛评选的组织、教学改革引领、教学成果推广等教研相关工作方面将更加游刃有余。
机构改革前,教研中心核定编制19名,现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核定编制64名,根据相关科室占比,教研人员配置将远大于19名,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的教研力量,同时,为做好教研队伍的建设,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在后续人员补充方面,将更倾向于加大教研力量的补充。
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高级职称占比为22%左右,为更好的适应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市教研水平,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现高级职称占比达83%,足以体现出我市对教研队伍建设的重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张志贤
联系人:赵成珲
联系电话:0473—8991949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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