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22-05348 | 发文字号: | 乌教复字〔2022〕45号 | ||||||
发文机构: | 教育局 | 信息分类: | 提案建议 | ||||||
概 述: |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8-12 17:19:4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石彩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下教师平稳再就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双减”后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失业问题,市教育局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多举措助力教培失业人员平稳再就业。一是纳入服务范围。将“双减”政策下失业教师进行实名制登记,加大就业政策宣传,主动了解再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帮扶。二是搭建招聘平台。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夏季招聘会等专项招聘活动,为其推送多种岗位信息,并鼓励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会,宣传乌海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和微信小程序,实现个人求职掌上办。三是加大创业扶持。为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贷款,同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四是开展就业援助。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社保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五是参加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有培训意愿的失业人员,针对不同培训需求,多渠道、多种形式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同时,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六是成立乌海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失业人员保险政策落实及转岗再就业工作,以及合法合理化解处理劳资纠纷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张志贤
联系人:李修平
联系电话:399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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