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乌海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乌海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89919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要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2023年,我局在乌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策解读教育动态、通知公告300,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41153个,网站总访问量296172,通过乌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77,订阅数62042。其它政府信息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充实和更新。公布乌海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乌海市教育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监督机构等,及时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回复市民教育疑难问题,为市民办实事。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办理流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公众关注度高且可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审发、专栏设置、功能改造优化等工作;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进行科学分类,及时公开招聘、各类公示和幼儿园、中小学有关信息。扎实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实现网站及新媒体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板块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做好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指导,做好协调沟通,高标准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做好文件公开属性的界定,加强审核把关,并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二是做好监督保障。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栏目建设的统筹规划不够系统、细致,考虑教育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不够。二是文件多样化解读还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还需提高,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的统筹规划,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建设和维护,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及搜索的便捷性。三是在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上下功夫,使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方便百姓了解政策文件。四是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使更多群众了解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全年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二)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落实公开情况。市教育局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出台五个“一体化”文件,并相应作出5个政策解读,及时在网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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