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海南区顺利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评估验收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均衡教育发展成果,海南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四项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中小学校教师培训费没有完全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2% 和教育费附加的15%以上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问题。确定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地税局、区国土局具体落实,于2016年10月份前将欠拨的教育经费补拨到位,并将“上解”解释说明、经费补拨文件、凭证复印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针对“办学条件存在的薄弱环节”的问题,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自治区办学条件标准,配齐专用教室,科学合理调整各学校专用教室与库室设置问题,解决有室无库、库室分离问题,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
三是针对“部分学校大班额现象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由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具体负责,出台《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继续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认真审核户口薄、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优先保证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同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
四是针对“部分学校教师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由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已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内,结合实际,通过盘活现有教师资源、调整补缺、公开招聘等方式,优先补充中小学音体美等专业课教师,逐步化解年龄结构、学科结构不均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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