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汉语委召开语言文字工作整改推进会,对预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一的整改落实。我市拟于12月下旬接受自治区汉语委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正式评估验收,要求各单位在12月15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确保顺利迎接评估。
会上,市汉语委负责人对预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布置:
一、各受检单位应对预评估专家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二、各受检单位要抽调文学水平高、文字功底强的人员撰写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实事求是,有点有面,点面结合,经多人把关后方可定稿,避免出现标点符号不正确、词语搭配不当、语法不通等问题。各受检单位在12月4日前上报自评报告、专题片或多媒体演示片,市汉语委办修改后将意见及时反馈。
三、各受检单位应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本单位的档案资料再进行详细的整理,除海勃湾区政府的档案应按综合管理A类整理外,其他单位的档案都应按普及普通话B和规范社会用字C类整理。有一些资料不能归入以上档案中的,可作为特色档案单独归类,如:推普周宣传,开展的活动等。
四、12月8日前,海区汉语委牵头,复查新华西街用字整改情况,之后会同海区文明办印发文件命名用字规范化一条街,并竖立牌匾。
五、12月4日前,各受检单位按照评估指标要求,统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数,打印表册,联系市汉语委办公室办理普通话等级证书。(已经取得证书的单位不必再统计)六、12月10日前,市汉语委办将组织专人对各受检单位的档案整改情况和环境氛围的营造进行复查。
七、12月12日前,各受检单位报送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档案。
八、12月13日前,各单位确定汇报领导、参会人员及座谈答卷人员等,明确评估程序和内容,确定专人负责,形成接待方案。
九、12月15日前,市汉语委办确定、培训受检单位各级联络人员(陪同领导、联络员、档案解说人员、引领人员等)。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业务培训会,又是一次整改情况会,更是一次工作推进会,通过这次会议,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紧紧围绕“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加大整改力度,使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真正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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