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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对乌海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进行评定验收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作者:教育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自治区级平安校园”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4月18日,自治区“平安校园”检查组对乌海市申报“自治区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开展评定验收。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局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指标》(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指标(试行)》分别对我市职业技术学院、乌海市第六中学、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海勃湾区第十三幼儿园等4所大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评定验收。同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安防建设“四个100%”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消防未验收工程专项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的“平安校园”创建、“智慧平安校园”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安防建设“四个100%”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自治区级平安校园”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4月18日,自治区“平安校园”检查组对乌海市申报“自治区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开展评定验收。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局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指标》(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指标(试行)》分别对我市职业技术学院、乌海市第六中学、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海勃湾区第十三幼儿园等4所大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评定验收。同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安防建设“四个100%”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消防未验收工程专项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的“平安校园”创建、“智慧平安校园”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安防建设“四个100%”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以本次实地检查验收工作为契机,在安全校园工作良好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从严、从细、规范落实创建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高安全校园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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