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统计,截止2021年底,乌海市有9所乡村学校,在校生3106人,教职工550人,专任教师417人,占比75.8%。占地面积共385640.73平方米,绿化面积共81686.1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共87859平方米。
2022年,撤并2所乡村学校。乌海市现有7所农区学校,共有在校生2628人,教职工443人,专任教师365人,占比82.4%。占地面积共409908.63平方米(614.6亩),绿化面积共90972平方米(136.4亩),运动场地面积共87859平方米(131.7亩)。共有图书138472册,人均50册。计算机1266台,平均每2人一台计算机。
一、乡村义务教育推进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布局
一是学校规模适中。7所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能够满足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班额在15—30人之间,实行小班制教学。
二是学校布局合理。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优化县域教育资源,按照“四统一”要求,每个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1所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并按标准化学校要求进行新建、改扩建及配备。
(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制定完善《乌海市教育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确定我市13所城区学校与7所农村学校"结对帮扶",支教帮扶教师共21人。乡村学校同等人数和学科的教师到城区学校交流学习,管理人员交流2年,骨干教师交流1年。
二是为树立鲜明导向,避免“平均分配”,制定《乌海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按照人均每年6000元的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艰苦边远程度、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及在岗时间等要素进行差异化二次分配。
三是将乡村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列入年内招聘计划,今年为乡村学校招聘16名教师,加强乡村学校各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确立“骨干教师、青年教师、新教师、后备教师”四个层级,逐步构建一个相互助力、共同成长、螺旋上升的层级培养模式。
四是在职称申报工作中将乡村教师列为重点倾斜对象,对乡村教师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取消论文、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等考核要求,放宽工作年限条件,同时对城区学校教师要求评审副高级职称须有乡村工作经历或支教经历。2022年乡村教师参与副高职称评审共计12人。
五是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调配聘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等的管理职责,推行全员聘用制、教师轮岗制,今年进行骨干教师轮岗共计42人次,促进城乡教师“多元交流、双向提升”。
(三)教育经费投入方面
一是全市所有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实行“四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住宿生费、免作业本费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
二是全面实施农区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严格按照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和发放标准,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2021年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82.44万元,享受补助人数为1514人次。2022年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48万元,享受补助人数为1514人次。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区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并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上级财政部门对学校的教育投入严格按有关政策全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时到位,义务教育免收教科书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挤占、平调、截留问题,无乱收费现象。教职工工资按月全额发放。
四是基本实现区域校级资源均衡配置。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制度、办学条件复查制度,不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城乡间、区域校际间教育资源配置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推进。
(四)学校办学条件方面
一是农区学校生活设施明显改善。2016—2022年,自治区拨付乌海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723万元,用于校舍改扩建和宿舍楼、食堂、浴室维修加固,以及购置信息化设备、图书。2016年后各校的办学条件均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标准,但距优质均衡标准尚有差距。
二是通过持续支持薄弱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农村学校信息技术基础环境建设得到加强。2019—2022年,自治区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032万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增加学位供给,支持新建、改扩建学校;二是支持农村牧区、脱贫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非卫生厕所改造;三是支持农村牧区学校信息化建设;四是支持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场所建设等。同时明确,补助资金要向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验收县、脱贫地区倾斜。目前,专项资金已拨付各区。
三是提升农区学校信息化水平。7所农区学校全部接入教育城域网,校园网、多媒体“班班通”和计算机教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农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实现全覆盖,教育信息化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和要求。全市农区学校互联网接入率、电子黑板配备率、“同频互动”录播教室配备率均达到100%,专任教师用计算机比例基本达到1:1,农区学校师生网络学习使用率达100%,实现了城区和农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推进了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
(五)教育教学质量方面
一是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按照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开好课程,认真落实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积极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家长对学校办学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教育主管部门以“送教下乡”、包联对口乡村学校、教研员定期教学视导等多种形式,对乡村学校的教师、教学给予专业指导,促进城乡之间教育资源的互通共享、优势互补。2022年团结小学在地区小学毕业年级质量检测中荣获区级“教育质量进步奖”;各初中乡村学校的重点高中上线率连年稳中有升。
(六)留守儿童关爱学生升学等方面
一是乡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0;小升初升学率100%。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并全部纳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与本地学生同享“四免一补”政策,实现“零收费”上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自愿申请、应补尽补的原则,寄宿生按照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执行,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350元、初中1620元执行;非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执行。
二是全市共有农区留守儿童61人,对生活有困难的留守儿童开展一系列关爱活动,通过社会捐赠、爱心义卖、慰问困难学生家庭、师生结对、建立家访档案等,对留守儿童家庭给予一定生活帮扶;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学校积极探索多元形式,引导学生学会调节情绪,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认知;有计划安排任课教师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对留守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三是改善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办学条件,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配备生活教师,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综合活动室,为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开展提供了阵地。通过“乡村少年宫”为留守儿童利用课程资源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由于乡村学校从教吸引力不足、教师待遇方面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教师流失率高,导致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教师老龄化严重,乡村教师出现“超编缺人”的困难。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不足,教师提升缺乏强有力的、有针对性的学科专业引领。
二是学校配套设施方面,教育经费不能足额拨付使用,“两个只增不减”逐年下滑。2017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之后至今,原有的教学仪器设备陈旧、老化,更新不及时,个别学校没有塑胶跑道,没有多功能会议室,已经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是生源不稳定方面,提高教育质量有难度。随着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城市虹吸效应不断加强,乡村人口持续流出导致学校生源持续减少,留守儿童增多,学生流动性大,家校合力不足。
一是继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持续巩固基本均衡成果,按照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指标要求,确保“两个只增不减”。按照学校规划调整布局,坚持积极争取上级校舍改造金和加大自身投入两手抓,加强区域内资源整合与共享,加大对乡村学校薄改支持力度。
二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扩大全科型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推出灵活的编制政策。推进地方师范院校定向培养本土化全科型小学教师,加大向乡村学校的倾斜力度,弥补乡村学校教师缺口,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改善教师队伍老、弱、差的局面,实现师资力量的相对均衡。从待遇收入、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方面向乡村学校予以倾斜,切实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多举措提升从教吸引力。
三是加强家校合一。老师和家长多沟通联系,家长与学生常联系,让家长和学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培养自学能力,优化师生关系,加强学生心理建设,帮助其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
四是推动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学校,加强城乡学校之间的合作,不断缩小城乡学校差距。推动教师轮岗制度,结合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积极引导城镇优秀教师、校长以多种形式向乡村学校流动,发挥教学和管理的示范作用,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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