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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跨盟市就读普通高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各区教育局:

  近日,个别外盟市普通高中到我市违规招生。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招生秩序,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规定,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除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及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按规定可跨区域按计划招收学生外,其他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跨盟市招生。

  二、违规跨盟市招收的高一新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电子学籍和考籍,对学生的入学、就读、学业水平考试、助学、毕业文凭发放、高考报名、就业、入伍、出国深造等产生影响。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注册需要学生初中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所有违规招生学校关于“可以为学生建立全国电子学籍”的宣传均属虚假宣传。

  三、各区、各初中学校要做好禁止跨盟市招生工作的宣传,对引导学生去外地高中上学或将学生信息提供给外地招生学校的教师,将依据我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追责。

  四、各区要进一步强化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学籍管理,对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擅自跨盟市就读高中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手续,违者依规追责。

  五、因学生及家长的自己决定导致学生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等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及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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