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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乌教发202216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乌海市教育局         

  202233     

  

  

  

  

  2022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乌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天大地大安全最大”的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学生的全程安全和学校的全域安全,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和重点安全领域的管控,持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六化”工程,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规定》、《决定》、《细则》、《方案》及《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充分认识《意见》、《规定》、《决定》、《细则》、《方案》及《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重要内容,切实把《意见》、《规定》、《决定》、《细则》、《方案》及《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二)扎实、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分学段、分类别,采用各类宣传教育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深入普及食品、交通、消防、防震、防踩踏、防溺水、防欺凌、反恐防暴、防传染病、防信息诈骗、网络安全、毒品预防、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安全教育,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师生全面了解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应急避险自我保护技能。

  (三)持续加强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乌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乌海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管理体制,继续把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列入对三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年度考核目标,把各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列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

  (四)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规范运作的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监管方案,通过“定网格、定部门、定人员、定职责”,形成责任到人、职能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网格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安全管控体系化、设施配备标准化、工作开展规范化、日常运行机制化、值班值守和排查整改常态化、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化的“六化”安全工程。

  (五)持续压实疫情防控安全管理责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强化校园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疫情向校园扩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防止、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水平,并启动第二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1.认真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宣传日”、“11.9消防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日期安全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全教材必须进入课堂,有专、兼职教师,并要保证课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幼儿园以主题班会、图片展、警示片、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全面了解安全防范知识。

  2.深入开展“家校共育,共创平安校园”活动,各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强化家校联动,进一步提升教师保护学生安全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底线职责意识,增强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意识,使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入脑入心,共同防范各类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3.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各学校、幼儿园管理人员参观、学习先进地区安全管理经验,互相借鉴,增强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举办集中培训,夯实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安防技能,全力保障学校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4.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切实保障禁毒宣传教育进课堂,保证师资和课时。全力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并常态化联合市禁毒办、团市委、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宣传活动。

  5.继续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化。制定出台《2022年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每月开展不同类型应急疏散演练。将应急疏散演练与学校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相结合,使师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并将演练次数和质量纳入年终考核。继续推广“中小学生消防疏散救生操”,扩大推广面,进一步提高学生消防疏散救生操的熟练程度,每年度至少举办2次全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现场会。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各校要关注师生的思想动态,对个别有错误言行的师生要及时教育提醒,防止消极、负面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传播。教育师生不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科学化、专业化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7.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与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校内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校讯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普及宣传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知识,充分利用集中讲座、升旗仪式、班队会课等,通过聘请法治副校长、警校共建、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推行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发动全市广大师生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让广大师生在文艺作品的感染、熏陶中提高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知晓率、参与度、打击力,在寓教于乐中深知黑恶的危害性、打击的必要性、参与的重要性。

  (二)推动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设

  8.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责任,按照《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防范标准化管理体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修订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构建“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见安全员、时时都有安全员”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9.指导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预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结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1次;实行安全工作季度会议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分析近期安全工作,做到有准备、有记录、有影像资料、有总结、有“回头看”。

  10.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充分利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安全“体检”工作,并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认真整改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坚持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在校期间,寒暑假、节假日放假前、放假期间等各个时段,通过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校舍、消防、饮食、学生交通安全、校外住宿生管理、值班值宿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学校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入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

  11.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力度,继续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在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梳理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并按照“五定原则”和风险隐患处置“4个100%”的工作要求整改落实,对于教育部门和学校无力解决的,形成专项问题报告上报相关部门,确保有效完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

  1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食品责任险全覆盖,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在食堂量化分级达A级的基础上,以4D管理模式为抓手,推动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标率达到100%,全面启动“四D”、“六T” 厨房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建立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创造条件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实施,坚决防范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加强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各学校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尤其要对校园内电网线路、违规用电、锅炉等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处理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持续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完成校园消防通道清理、划线标识和畅通工作,消防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乌海市教育系统“消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乌教安函〔2019〕20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消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4.确保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拉载学生车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非法校车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督促指导校车使用学校和校车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15.加强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7]72号)文件要求,教育部门应负责调查摸底学生就餐小饭桌的情况(包括小饭桌开办者、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就餐学生数),及时将统计汇总小饭桌情况向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并通过在学校门口设置的固定公示栏、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公示小饭桌食品安全情况,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选择,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学校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的基本档案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规定和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指导学生家长与招租点或托管班户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引导学生不在无安全保障的托管机构就餐及住宿,明确各主体在不同时段的监管(护)责任,防范校外住宿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安全管理专项督查、检查,摸清问题底数、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排查并消除问题隐患,强化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巩固提升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17.继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建设平安校园,重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保和消防设施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校园保安人员按要求配足到位,加快警务室标准化建设,配足配齐防护设备,完善防护设施,加强校园门卫、值班、巡查等各项管理规范的建设,确保安全管理无漏洞,在全区视频监控联网、公安监控系统联网和一键式报警系统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工程。

  (五)启动第二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8.结合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校安函[2022] 4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第二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强化全市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档案规范化,为研究处理问题、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追究事故责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争取自治区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六)进一步完善考核、表彰机制

  19.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机制,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各类校园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好自查自评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单位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重点项目。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表彰奖励机制,按照平时自查、专项督查年终考核情况,对先进单位、学校、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继续做好安全工作信息和安全事故上报工作

  20.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制度。从2022年3月开始,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信息上报人员的培训,持续组织报送工作动态类和调研类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每月报送四篇安全工作信息或简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上报情况汇总,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报、少报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项目中予以减分。

  21.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送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按照乌海市教育局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送制度,坚决杜绝缓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的发生,如出现以上行为,将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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