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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作者:教育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乌教发〔2020〕120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教办函〔2020〕148号)和《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发〔2020〕9号)的要求,为全面推动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将对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每季度调度、每半年通报,请三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在每年6月15日和12月1日前分两次报告本区、本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接此通知后,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牵头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中心。

  附件: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乌海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教办函〔2020〕148号)和《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发〔2020〕9号)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地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领导小组

  成立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云兵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胡剑锋  市教育局副局长

  乔月清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喜柱  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西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贤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赵泽宁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郭亚东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王梦云  市教育局发展财务科科长

  贾海军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中心主任

   王  慧  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房艳红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党向东  市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心主任

  邢振红  海勃湾区教育局局长

  任永昌  乌达区教育局局长

  张  平  海南区教育局局长

   张  树  市一中校长

  燕  林  市六中校长

  牛  英  市十中校长

  亮  梅  市蒙古族中学校长

  韩连山  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蒋亚清  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张  辉  市聚英学校校长

  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乔月清兼任,电话:3998069。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法规文件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党委(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安全业务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教学有关要求,不断师生提升安全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工委、安全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二)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各学校安全考核评价办法 ,推动健全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和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责任科室:人事科、安全科、督导室)

  (三)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隐患“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评估,严格按照风险隐患处置4个百分百的工作要求,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消账闭环管理。推动各级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应急、市场、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综合治理,形成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科室:安全科、各有关业务科室)

  (四)推进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投入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学校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制定出台学校安全有关地方管理标准,规范安全管理、事故处置、责任追究等行为。加强各校安全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支持。以学校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构建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和连接公安部门的应急报警系统,实现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信息化。(责任科室:发财科、办公室、安全科、现代技术应用中心)

  (五)推进应急处置能力体系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制度、程序。严格落实学校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科、基础教育科、现代技术应用中心)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为重点,由各学校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建议采用聘请第三方的方式,逐步推动解决校舍消防验收问题,完成校园消防通道清理、划线标识和畅通工作,消防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消防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全面开展消防操活动。(责任科室:发财科、安全科、各有关业务科室)

  (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重点,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严管严控食品经营风险,坚决防范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020年,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四D”、“六T” 厨房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全覆盖建立,创造条件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实施; 2022年,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达到99%以上。(责任科室:安全科、各有关业务科室)

  (三)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从购买、储存、使用、监督到废弃物处理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体系。2020年,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现状,摸清底数,建立危险源电子台账、分布图和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2021年,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管理责任,每年对有关管理人员、科研实验人员开展不少于2周的培训;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储存管理条件完善,日常管理职责明晰,运行科学规范、安全有序。(责任科室:现代技术应用中心、基础教育科、安全科)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为抓手,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2019年提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城市校园“护学岗”“四个100%”的基础上,2020年,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达到100%;2021年,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全实现“三个100%”。以建立和完善学校联席会议机制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月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机制、联合整治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环境、食品卫生环境、交通环境整治和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形成常态化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科室:安全科、督导室)

  (五)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推动校车制度实施。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拉载学生车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非法校车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责任科室:安全科、督导室、市公交公司)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8月)。制定印发《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分工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面部署和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在全面排查、建立“三个清单”的基础上,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要对梳理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细化责任和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高(2022年全年)。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短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政策法规,形成常态化安全管理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

  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认真领会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天大地大,安全最大”的安全理念,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六化”工程,按照行动要求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扎实做好乌海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

  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问责

  市教育局对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每季度调度、每半年通报,如发现存在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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