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的作业。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安排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禁超纲超进度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教师布置作业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掌握教学内容为目的,以课本所附练习题、课后习作为主要依据布置作业,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
二、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学校要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完善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按年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教师要合理安排预习、复习、巩固、拓展等作业类型,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学习状况、学习习惯等实际情况,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减少对教辅材料的依赖,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布置作业和布置重复抄写性作业现象。
三、合理布置综合实践类作业。推进作业形式改革,推广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要将书面作业同探究式作业、实践类作业、阅读类作业、听说类作业、小组合作类作业等相结合,坚持以课程内容为单位,进行统筹设计。布置综合实践类作业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能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得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
四、严禁使用微信、QQ群布置作业。学校要规范使用微信群、QQ群,不得在群里发布学生作业情况、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不得在微信、QQ群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信息,严禁教职员工在微信、QQ群发布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信息。
五、严格落实教师设计、批改作业的主体责任。教师是布置和评价作业的主要责任人,既要关注作业的结果,更要关注作业过程与作业习惯。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及批改情况,提高教师布置作业的质量。
六、积极发挥作业对教学的诊断和改进功能。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采取多样化评价方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并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改进教学、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七、强化家校合作,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各地中小学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要通过社会宣传、家长学校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作业观,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小学生保证10小时睡眠时间,初中生保证9小时睡眠时间。
八、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厅发〔2020〕3号),严格控制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带来的负担,保障教师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和批改作业时间。
九、强化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指标,把学校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督导内容。各旗县、市教育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和违规要求家长代批改作业的教师要严肃处理,通报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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