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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乌海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各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校园体育竞赛工作,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不断提高学校课余体育运动训练水平,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快乐、增强体质、完善人格、锻炼意志,现将《乌海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等工作。

  附件:乌海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毽球锦标赛竞赛规程.doc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乌海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毽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   主办单位

  乌海市教育局

  •   比赛时间

  2020年11月27日—29日

  •   比赛地点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小学体育馆

  四、参赛办法

  1.比赛组别: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六个组别。

  2.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不得组织混合队。

  3.各学校可报男女团体队伍各一支,运动员5-6名;领队、教练各1人。

  4.各组别比赛队伍不足三支则取消比赛。

  五、运动员条件

  要求运动员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并具有本校正式电子学籍的在校生(包括职业技术学校)。

  六、资格审查

  1.为端正赛风,对参赛运动员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程者,无论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全部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2.凡参赛学校须认真填写比赛报名表、存查表。

  3.各队如对比赛有质疑,可通过正常渠道向竞赛组委会申述。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竞赛组委会提交经该队领队核准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申诉单位胜诉如数退还申诉费。申诉材料在比赛前、比赛中接受,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毽球竞赛规则(三人比赛制)。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制决出名次。

  3.比赛采用三局二胜,每局21分制,决胜局15分制

  4.比赛排列名次办法:小组循环赛时,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场、局、分的得失比率决定名次;若仍相等,则查全部比赛的得失比率。

  5.对无故弃权或罢赛者,将取消比赛资格、扣除参赛保证金,并通报批评。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录取名次根据参赛队伍情况确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2.本次比赛中取得名次的代表队,将给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凡参赛学校需按要求填写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存查表,文件名要求统一格式(如××区××学校),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存查表发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过期不予编排。各参赛学校同时将纸质版报名表、存查表(加盖单位公章)抽签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十、其它

  1.为保证比赛正常进行,各队需交参赛保证金每队500元,对无违规代表队,赛后如数退还。

  2.各参赛队所有队员必须上保险,抽签时须交验保险证明。未办理保险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3.比赛中要求服装整齐统一,并印有醒目的号码。

  4.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佩,联系电话:0473-3998053,13848341718,

  邮箱:whsjyjtwyk45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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