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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直属普通高中副校长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强化教师、校长、教研员“三支队伍”建设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探索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用人机制,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校长队伍,充分体现学校用人自主权,围绕打造优教普惠区,建设教育强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 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开展副校长竞聘工作。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流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体制,充分赋予学校自主管理权,实现校长任期目标制,持续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管理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竞聘岗位及名额

  市一中副校长3名;

  市六中副校长4名;

  市十中副校长4名。

  原则上不实行跨校竞聘。

  四、竞聘范围

  市一中:科级干部,现任环节干部和现任年级组长(在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

  市六中和市十中:现任副校长、现任科级干部、现任环节干部、现任年级组长。

  现任副校长、副书记(50周岁以上)未参加竞聘的享受目前相应级别的现任校内领导职务津贴,但不享受其他待遇。

  五、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需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六)副校长参加本级别岗位竞聘不受年龄限制,距退休不满三年的不参与本次竞聘。

  (七)近五年年度考核需达到称职以上等次。

  六、申报比例

  原则上岗位数和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但需形成竞争(最低比例需达到1:2)。

  七、竞聘程序

  (一)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月19日-1月23日。

  (二)报名人员需先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82848119@qq.com邮箱。

  (三)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月22日-1月23日。

  (四)现场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五)咨询电话:3998061,联系人:魏伟。

  (六)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成立资格审核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审议,并将在乌海市教育网进行公布。

  (七)考核,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民意测评三个环节,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由专业评委出题,采取封闭式测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测试内容以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理论、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等方面为主。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面试,占考核总成绩的60%。主要体现竞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气质性格作风;分为竞聘演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

  (1)现场答辩。共两题,其中一题由专业评委根据竞聘者演讲内容中的某一节点进行现场提问,另一题从专业评委命题题库中随机抽取,重点了解面试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等。每人限时10分钟(包括思考时间)。

  (2)竞聘演讲。现场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的内容包括:对应聘岗位和岗位职责的理解;介绍自己竞聘条件和竞争优势;对应聘岗位工作的设想(包括学校管理理念、办学思路、工作目标等)。每人限定演讲时间10分钟。

  3.民意测评。占总成绩的20%。由专业评委根据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工作成效、群众基础等方面设计问卷调查表。领导小组派出测评组深入学校对竞聘者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需不少于全校教职工的三分之二。

  (八)根据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考察人选。

  (九)组织考察,由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深入学校进行差额考察,按照岗位数增加1-2 名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十)考察结果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十一)任职公示,将在乌海教育网及各学校网站和公示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聘任,由市教育局按照组织程序备案,各学校对拟聘任人选下发聘书。

  八、聘任后的管理

  (一)实行任期制。此次任期为3.5年(今后以3年为一个任期)。

  (二)实行聘任制,在任期届满后,原则上进行新一轮的聘任工作。由校长与拟聘任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内容根据《乌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待遇考核评定实施办法》及各校实际,由学校自行确定,需上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津贴、续聘、解聘以及岗位交流的主要依据。当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任人员必须参与教学一线活动及教科研活动,原则上至少带一个教学班的课程。

  (四)新聘任人员在任期内享受相关级别待遇,下一轮竞聘中落聘或未参加竞聘将不再享受相关级别待遇。

  九、竞聘工作纪律

  在竞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伪造学历、学位、培训、奖励等证书及履历。

  (二)诽谤、诬告其他竞聘人选。

  (三)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聘任考核人员和教职工。

  (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十、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399806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3959122。

  

  

 

附件:乌海市直属普通高中副校长竞聘报名登记表.docx

       

  

  市直属普通高中副校长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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