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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各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生评价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中高考改革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进评价改革。市教育局从2017年秋季开学,为全市中小学生征订了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小学为《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及成长记录》,初中为《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及成长记录》,高中为《普通高中学生合格公民教育及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下全部简称《手册》。各区各学校要用好《手册》,做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为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提升校长和教师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德育工作考核中。

三、完善工作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要立即着手对高一新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为新高考做好充分的准备。各区要展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确定《手册》使用的统一标准。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出本校的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用好《手册》。要健全充实班委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协助班主任及其他教师根据学生综合表现,为学生撰写每学期的个性化评语及毕业综合评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纳入学生入校课程和家长教育课程,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内容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评价的内容和政策,为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各中小学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系统。

五、加快推进经验交流。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手册》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以便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升。

 

 

    乌海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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