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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聘教师上岗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2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乌教发〔2012〕151号各区教体局、市直属相关学校:


  为了尽快使我市新聘教师迅速进入教师角色,尽早具备合格教师的基本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师德教育和教育基本理论与技能为重点的新聘教师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从未参加过上岗培训的新聘教师。


  二、培训内容师德时政专题、教育基本理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课、书法专题、课堂教学实习培训。


  三、培训形式采取自学、集中面授、课堂教学实习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步骤、要求1.市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参训学员对师德时政专题和教育基本理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课、书法专题进行集中面授,同时布置参训学员自学内容和作业。


  2.参训学员利用课余时间自学相关内容,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3.课堂教学实习由参训学员所在学校按学科进行培训,学校应选出相关学科优秀教师作为参训学员指导老师,主要负责审核其备课教案、指导其如何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等,指导老师还可参与该培训学员课堂教学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


  4.参训学员的培训成绩分理论成绩和课堂教学实习成绩两部分。参训学员只有通过市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后,才能参加课堂教学实习培训。理论培训课时不满四分之三者,不得参加考试。


  5.参训学员的课堂教学实习成绩由市教师培训中心和参训学员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评定。


  6.参训学员理论考试、课堂教学实习考核、作业成绩三项全部合格才能颁发新教师上岗培训合格证。


  五、报名、集中培训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各区教体局和直属相关学校务于2012年11月8日前将《2012年乌海市新聘教师上岗培训报名表》电子表格报市教师培训中心师训处,邮箱:whmaxuemin@sina.com,市教师培训中心将汇总后报名表(含电子表格)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439室,邮箱:whjwrsk_fyh@163.com


  2.集中培训时间:2012年11月17日开始3.集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佟玉梅   房艳红  联系电话:3998061市教师培训中心:马学敏     联系电话:2888239六、培训费用不收培训费,学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七、其它事项1.各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积极配合市教师培训中心搞好参训学员的课堂教学实习考核评定工作。


  2.要求学员遵守培训纪律,自觉排除不利于学习的干扰因素,集中精力完成培训任务。


  3.参训学员培训时需携带2张一寸照片。

 

        附件:2012年乌海市新聘教师上岗培训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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