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复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6〕73号)要求,现将我市通过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初审的成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初审通过名单(个人) | ||||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主要完成人 | 地区 | 类别 |
1 | 适性·分层 ·共生:西部薄弱高中 “四维生态 课堂”教学 体系建构与 育人实践 | 贺晓磊 | 乌海市 | 个人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向乌海市基础教育科反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相关佐证材料。
受理部门:乌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0473—8991953;
电子邮箱:whjtjj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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