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 作者:教育局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的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要求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30

  报到地点:(见附件)

  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寸蓝底彩色近照1张、黑色签字笔。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须空腹参加体检(抽血前禁食、禁水,B超检查前需憋尿),体检前24小时内注意休息,不要熬夜、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时请勿佩戴首饰。

  2.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CT检查。

  3.进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有关事宜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咨询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0473-899194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