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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园)未取得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教职工 培训及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和我市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提高我市中小学校(园)在职教职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园)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教职工培训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培训、测试对象

  全市中小学(园)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教职工(含民办幼儿园)

  二、培训内容、形式

  1.培训内容:普通话语音、朗读、命题说话。

  2.培训形式:教师讲授、自习训练。

  三、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6日。

  四、报名办法 

  1.凡欲参加本次培训测试人员,请登录内蒙古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等程序。具体操作见附件《普通话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报名网址:http://nmg.cltt.org/baoming

  3.每个学员必须自行上传照片,用于制作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格式为jpg,红色背景,像素比例为390*567(宽*高),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

  五、缴费

  1.凡完成在线报名、上传照片等程序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于4月8日—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5:00)到市职业技术学校财务室缴费。

  2.缴费标准: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培训测试费150元。教材28元,培训时现场自愿购买。

  六、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1年4月17日、18日两天。

  2.培训地点: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外围二楼,报告厅。

  3.上课时间:上午8:40-11:30;下午3:10-6:00。

  七、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21年4月24、25日。

  2.测试地点:市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服务楼4楼(普通话测试机房)。

  八、相关事宜

  1.请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需参加培训的学校(单位)教职工,并按要求完成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事宜。

  2.报名学员需加入2021乌海市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教职工普通话测试QQ群109455644。

  3.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经考勤缺勤4节(半天)以上,不允许参加测试。所有参训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上课期间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4.考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5.此次培训测试工作由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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