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乌达区胜利街小学就“五一”端午期间贯彻落实《乌海市纪委监察局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乌纪发〔2017〕10号)指示精神,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会议内容,把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及教师,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会议要求全体教师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坚守纪律红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净化节日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会议对全校教师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坚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严禁在职在岗教师利用寒暑假、节日、双休日及其它课余时间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和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利用假期有偿补课或讲新课。
乌达区胜利街小学党支部将在“五一”期间,为全体教职工每天发一则“廉政提醒短信” ,确保把握节点,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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