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KAO-021-00-09-04-000-2013-002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3年04月10日
  •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逃生演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教发〔201327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逃生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水平,提高广大师生应急避险能力,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逃生演练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135号)要求,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逃生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树立“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应急逃生演练。

    二、从2013年春季开学开始,在全市各小学、幼儿园实行防震应急演练制度,即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统一组织一次演练,内容以地震、应急逃生、火灾逃生为主。

    三、201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应结合325日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进行,于331日前完成。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消防、地震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演练工作,科学制定演练预案,防止因演练发生踩踏等事故。

    五、加强对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图书馆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管理,保证学生疏散通道的畅通。

    六、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在全市各小学幼儿园实行房屋校舍安全防震检测制度,要定期进行一次房屋安全检测,确保校舍的绝对安全。

     

     

                                2013年3月20

     

     

     

      乌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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