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教发〔2013〕23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2013年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现将《乌海市2013年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5日
乌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印发
乌海市2013年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精神,今年初中毕业生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在继续执行《2005乌海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乌教体发[2005]47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改革内容
(一)市一中实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24号)等有关精神,今年,在市一中继续实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并加大分招比例。具体内容是,将市一中正式生计划40%作为“统招计划”,另外60%作为“分招计划”,统招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划线录取,在此基础上,将分招计划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在各初中按分招名额和考生成绩划定各初中分招线,分别在各初中录取。
分招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参与分招的考生必须是各初中正式注册的在籍生,此外的考生不参与分招。
2.在各初中分招时,仍然按成绩择优录取。
3.确定全市分招最低控制线,任何初中的分招线不得低于此线。
4.录取完成后,各高中打破“统招生”和“分招生”界线,一视同仁。
(二)实行网上阅卷
我市将继续实行中考统一网上阅卷。考试时实行试卷与答题纸分离,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相对应的答题纸区域内作答。网上评卷要求学生纠正平时乱涂乱画的缺点,养成先思考后答题的习惯,避免因错写涂改而答题超出答题区域等情况。学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答案和基本信息,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中性笔)书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做非选择题;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黑色签字笔描清楚。
网上阅卷是目前最先进的阅卷手段,与高考阅卷一样。考生答题纸经高速扫描进入电脑,阅卷人员在电脑上进行网上阅卷,每题实行两人独立阅评,若两人阅卷结果误差较大,由第三人复评核准。之后合分、登分全部由电脑程序完成。整个过程和最后结果的科学性、严密性及准确性将非常可靠。此方法实行后,考生若对成绩有疑问,将和高考查询方式一样,可提供各题得分(小分)情况,不能也没必要进行传统的卷面核查。届时,考试部门将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为有成绩疑问的考生提供查小分服务。
(三)考试采用网络视频监控,每考场配备有金属探测仪。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器具。视频实时监控和视频回放都可作为查处作弊的证据。
二、考试
(一)组织领导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乌海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招生考试政策宣传,指导本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能力考查和本地考生报考工作。
(二)报考
执行《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升高中报考工作的通知》(乌教发[2013]16号)。
(三)考试的基本情况
1.考试科目、时长及分值
科 目 |
考试时长 |
卷 面 总 分 |
语 文 |
150分钟 |
120分 |
数 学 |
120分钟 |
120分 |
英 语) |
120分钟 (听力15分钟) |
120分 (听力20分) |
文科综合 (政治、历史、地理) |
120分钟 |
120分 (政治50分,历史40分, 地理30分) |
理科综合 (物理、化学、生物) |
150分钟 |
180分 (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 |
文化课合计 |
|
660分 |
体育 |
|
40分 |
实验操作 |
|
15分 |
信息技术 |
|
15分 |
总 计 |
|
730分 |
2.考试时间
日 期 |
星 期 |
时 间 |
科 目 |
6月19日 |
星期三 |
上午09:00—11:30 |
语文 |
下午03:00—05:00 |
文科综合 | ||
6月20日 |
星期四 |
上午09:00—11:00 |
数学 |
下午03:00—05:30 |
理科综合 | ||
6月21日 |
星期五 |
上午09:00—11:00 |
英语 |
3.文化课都实行闭卷考试,英语另设听力测试。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行实践性考试。
4.体育考试见体育考试有关通知,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5.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详见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方案,考试成绩记入总分。
6.特长考试:学校招收特长生考试另文安排,请关注有关通知。
三、招生录取
(一)录取标准的确定
1.市教体局根据考试成绩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确定“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标准”。
2.市一中实行“统招”与“分招”录取办法。其它各高中学校正式生录取标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情况分别确定。
3.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占学校正式生计划名额的5%左右,实行单独术科考试,单独划线。
(二)录取办法
1.按志愿顺序,填报了某校志愿并达到了该校录取标准的,视为符合该校录取条件,发给《录取通知书》。
2.达不到考生任何志愿学校的录取条件的,如果填写“服从分配”,可根据情况调配到其它学校。如填写“不服从分配”,不再改录。
3.录取到某校但未按要求报到或未经录取的考生(以市教育局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若自行联系到某公办普通高中上学者,按择校生对待。公办普通高中正式生的招收必须执行《录取通知书》制度。
4.未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不得进入普通高中,可选择职业学校(班)。
5.录取到普通高中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到职业学校,报到后按正式生对待。
(三)学校录取新生要求
1.正式生录取
各教育行政部门或高中阶段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所录取新生必须符合录取条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市教育局加盖招生章方有效。
2.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
普通高中可自行招收择校生,但要严格按照“三限”(限录取标准、限人数、限钱数)的原则进行。即要有明确录取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标准;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内规定的择校生人数;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现行择校生收费标准,不得自行提高,也不得随意减免。招生前,各普通高中须将本校择校生分数线及收费标准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市外考生来我市高中入学,须持当地考试档案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成绩分配到各高中,按择校生招收。
(四)“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单独组织,单独录取。
(五)照顾录取条件
1.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获军功军人子女;残疾人子女;乌海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
3.乌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教龄在15年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自治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者。
5.艺术优胜: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书画、科技、劳技作品展中获一等奖者。
6.体育优胜: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或在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全自治区单项体育竞赛中获前六名的者,以及在全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全市单项体育竞赛冠军获得者。
7.实践操作优胜: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电脑制作或计算机技能应用竞赛中获一等奖者。
(六)各初中学校要继续完善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并于六月底前把综合素质评价造册,由三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
(七)招生结束,9月1日前,各普通高中须在乌海市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市教育局根据本文上述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和超出计划数的名单不予注册学籍和普高毕业考试考籍。
(八)开学后,各公办学校必须认真落实免费政策。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办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财教[2011]47号)精神及相关免费政策,做好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决不允许考上的正式生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
(九)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公办学校录取政策、收费政策、扶困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十)成绩公布及复查。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查试卷。
1.7月4日前公布成绩,届时可到毕业学校、登录乌海教育网查询成绩。
2.成绩复查
(1)考生对自己中考成绩有疑义的,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查,届时,考试部门将组织人员在规定地点专门受理。
(2)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提供各题得分情况(小分)。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附件: 2013年中考工作进程表
附件:
2013中考工作进程表
时 间 |
内 容 |
3月20-31日 |
组织报名 |
6月10日前 |
领取考生文化课准考证 |
6月18日 |
召开全市考务会议 |
6月19-21日 |
文化课考试 |
6月22-23日 |
落实评卷人员,确定学科评卷组长,召开组长会议 |
7月4日前 |
评阅试卷,登录成绩,公布成绩 |
7月5-6日 |
复查试卷 |
8月1日 |
划定各高中录取标准,完成录取 |
9月1前 |
全市各高中将新生注册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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