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KAO-021-00-03-02-000-2016-007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7月06日
  • 乌海市组织召开2016年招生考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乌海市召开2016年全市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确保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各类教育考试、特别是2016年高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市政府副市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冀晓青出席了会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高中、职校的校长,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领导,承担2016年高考工作的学校的校长,市考试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招委会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高雄文主持会议。

    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冀晓青同志作重要讲话,她强调,做好今年的考试招生工作:

    一要强化安全意识,保障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考试安全“一把手”工程,并完善督查和问责机制。落实工作要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确保万无一失。凡因管理不善、监管不力造成考试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职责。要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主要岗位、重要节点深入排查,确保试卷保密室各项设备正常,确保考场作弊防控、视频监控和应急指挥系统正常,确保试卷运送、分发、存放、保管等环节绝对安全,所有考试管理过程都要全程留痕,全程管理,不留死角。三是加强考试安全教育宣传。对涉考工作人员实施全覆盖式的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其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考场入口检查和监考工作,对标准化考点进行彻底检查,严防携带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杜绝替考现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2015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和2016年6月1日即将生效的新修订的《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考试氛围。

    二要统筹协调,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去年市政府下发文件对招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近期又下发了《乌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明确乌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事项的通知》(乌招考委〔2016〕1号)。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依据职责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好高考秩序。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各司其职,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考试期间突发或偶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对自然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三要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宣传和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单位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把握好舆论宣传的主动权,针对涉考热点问题,迅速发布权威信息。要加强舆情研判,适时发布预警提示,适时开展案例宣传。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要完善信息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全面、深入、细致地做好高校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及时发布自治区推出的多项招生考试调整措施,三区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解读改革措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对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要抓好相应的培训和演练。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要坚决落实监督和问责机制

    两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市、区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主管责任人。各项考试工作一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守土有责、亲力亲为,做到对重点环节、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三区政府、招生考试机构、中学、考试工作人员要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工作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冀市长最后强调,国家教育招生考试事关学生前途、青年未来,事关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我们要充分认识招生考试工作作为民生事业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全力做好2016年度各项招生考试工作,确保实现“平安考试”的目标,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冀晓青副市长代表乌海市人民政府同各区分管副区长签订了乌海市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工作责任书,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要领导与三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订了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书

    市委宣传部、保密局、公安局、无线电管理处四部门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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