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教发〔2014〕72号
乌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4年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制定了《2014年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附件:2014年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4年6月11日
乌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印发
附件
2014年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动员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乌海市教育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雄文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剑锋 市教育局副局长、正处级督学
赵秀平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亮 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薛庆斌 市教育局副处级督学
肖西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志贤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佟玉梅 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科长
祁 浩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科科长
于春燕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郭亚东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王 慧 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房艳红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贾海军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孙 健 海勃湾区教体局局长
左光禄 乌达区教育局局长
刘秀珍 海南区教体局局长
韩连山 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乔月清 市一中校长
常瑞平 市六中校长
张 树 市十中校长
查 干 市蒙古族中学校长
李登友 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贾海军兼任。电话:3998069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1.各学校要通过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校讯通、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等宣传内容,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2.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校园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学校要建立教育劝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校迅通、召开家长会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交通法规,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告诫家长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无营运资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同时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超载、拼装、无牌无证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校车”。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主动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
3.各学校要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
4.继续开展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12周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与交通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主题班会、集体家长会、板报、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大力宣传,充分认识到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和12周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的危险。
5.各区教体局、各学校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预防自然灾害、预防溺水、预防雷击、道路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课堂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来抓,突出实效。
6.开展《平安校园》征文活动,强化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调动广大师生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7.宣传活动要结合教育系统和本校实际,广泛开展学生喜闻乐见、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8.各区教体局、各学校必须在活动月中组织一次具有特色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内容、活动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普法活动
各学校要组织对本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食堂管理员、炊事员、宿舍管理员、小卖部经营者、实验室工作人员、重点库室管理员、门卫等深入学习相关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及基本技能。
(三)各学校特别是有住校生的学校均要组织重大事故紧急疏散应急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有方案、有考评、有总结。活动模拟演练要有“安全活动月”领导小组人员届时参加,并将演练活动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科。
(四)紧扣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活动方案,紧扣主题,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要形式多样,贴近生活。
(五)组织“安全生产月”检查活动
检查方式:各学校自查,各区教体局、市教体局组织全面检查。检查要有方案、有措施、有安排,并将检查结果于6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415)。三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科。
附件:2014年乌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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