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教发〔2013〕15号
关于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识,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根据市综治委《2013年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乌综治办〔201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继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宣传活动月主题
2013年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
1.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平安法制和谐幸福乌海。
2.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市政法会议对社会管理、平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部署的综治维稳工作任务,做好自治区“三个攻坚战、四项工程”以及促进全市党建会议上政法工作提出的“提升两个能力、打造三个亮点、抓好思想建设”各项目标认务的宣传工作。
(三)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主题,开展深入广泛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抓好平安校园的综治宣传工作,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模式。
(四)重点宣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校园安全、应急自救自护等各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结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及打击黄、赌、毒等危害青少年成长的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法制教育系列讲座、组织师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等多种形式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
(七)进一步宣传落实各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的投资、建设和督查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实宣传校园平安、维稳各项工作任务。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校刊、板报、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与“安全第一课”的宣传教育内容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做好本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二)各学校制作宣传牌和宣传标语,悬挂在学校醒目的地方。
(三)各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形式,对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四)各学校要认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课,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在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期间,要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各区教育局要及时开展督查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督察、有奖惩。
各区、市直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将宣传活动工作总电子稿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电话:3998053
电子邮箱:1185986136@qq.com
附件:综合治理宣传口号
2012年3月7日
乌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印发
附件:
平安建设宣传月标语
1、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2、建设平安和谐文明校园
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4、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平安
5、上下齐动手,师生创平安
6、打造平安校园,优化育人环境
7、以人为本,共谋育人大计
8、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树立人人参与意识
9、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处处营造和谐氛围
10、争创和谐文明单位,共建团结友爱校园
11、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破除迷信
12、平安情系你我他,综合管理靠大家
13、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校园师生共享
14、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平安校园
15、手拉手参与社会管理,心连心共建和谐校园
16、畅通名义表达渠道,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17、争做平安使者,共享平安成果
18、社会管理齐心协力,管理社会人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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