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教发〔2012〕12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学生服装和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自从我市实行“四免一补”以来,学生服装和保险工作作为面向全体学生收费的项目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对学生服装和保险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经调研发现在学生服装和保险工作当中存在不少问题:学生服装方面,个别学校拒不按照政府招标结果执行,将学生服装业务较有未中标的服装厂商生产;在学生保险方面,一些保险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来争取学生保险业务,这些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广大学生的利益不受损害,进一步规范我市学生保险和服装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生服装业务要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结果执行,除中标企业外不得将学生服装业务交由其它的服装厂商。
二、学生保险业务要优先选择实力雄厚、赔付条款相对好、服务到位,赔付及时的保险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损害学生利益。
三、我们将于近期会同纪检部门对全市学生保险和服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我们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乌海市教育局
2012年9月11日
乌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印发
上一条:
下一条: